她是欲望的化身,却又纯洁得不可思议。
慕辰换了一只手拿手机,从另一个角度去欣赏照片里的人。
“慕辰,慕辰,慕辰……”
经纪人方文接连叫了他好几声都没能引起他的注意,只好走过来轻轻拍打他的肩膀。
俯下身的时候,方文也看见了照片里的人,恍惚中觉得有几分眼熟,却想不起是谁。
“嚯!这么浓的浓颜系!”他惊骇地说道。
“嗯。”慕辰低应了一声,嗓音微微有些沙哑。
“这是谁?”看见慕辰把照片保存在手机相册里,方文不可思议地说道:“这不是你喜欢的类型吧?我记得你最讨厌浓颜系美女,嫌她们俗。你不是向来只喜欢清纯那一挂的吗?”
把照片保存下来之后,慕辰闭上许久未眨而显得格外干涩的双眼。
不知不觉,他竟盯着金锦溪的照片发了十几分钟的呆。
没错,他以前的确只喜欢清纯类型的,最好是刚步入社会的,十九或二十出头的女孩,她们穿着简单的白T恤和牛仔裤就能很好看,笑起来的样子像清风、露水或山泉。
把她们搂进怀里,浅浅地咬一口,尝到的都是青涩滋味,不太甜,却带着绵长的回甘。
他身边从不缺少这种类型的女人,当初的金锦溪也是因为足够清纯才会令他产生结婚的念头。
婚后,他身边的女人也从未断过,而且一个比一个不谙世事。不过很遗憾,一旦进入娱乐圈这个大染缸,她们就会变得或肮脏,或庸俗,或圆滑市侩。自然而然地,慕辰也就对她们失去了兴趣。
柳如絮是他的新欢。那人虽然性格很阴暗,外貌却是真的优越,笑起来眼睛弯弯的模样像极了洒落一地的月光。
慕辰喜欢她皎洁的面容,也喜欢她伪装出来的天真纯洁。她也肮脏,庸俗、圆滑、市侩,但她很会遮掩。
只要她一直伪装得毫无破绽,慕辰就可以一直包容下去。
是的,他就是这么一个外貌至上的人。他只爱女人的容貌,从未曾有耐心去了解她们的灵魂。有趣的灵魂是万里挑一的奢侈品,而美丽的容貌加载了有趣的灵魂,那便是奢侈品中的奢侈品。
慕辰并不觉得自己有那样的好运气。
女人对他来说连藏品都算不上,看腻了,换一个就是。
金锦溪是唯一一个令他产生了收藏欲的女人,只可惜婚后未满一年,他就对这个藏品失去了全部兴趣。
但现在,那种收藏欲又回来了,而且比以往更强烈。直到看见金锦溪整容后的模样,他才意识到,原来不是自己不爱浓颜,而是所谓的浓艳从未超出他能承受的界限。
哪怕闭上双眼,他脑海中浮现的依然是刚才那张照片。
那些阴暗的、冰冷的、昏黝的背景色,把金锦溪的灼热、稠丽与辉光,衬托到了极致。在那个幽寂的秘境里,她便是一团燃烧的火焰。
她是迷人的,也是危险的,危险到若是一直盯着她看,便会产生莫名其妙的心悸感。
慕辰深吸了一口气,然后才睁开眼,拿起手机继续欣赏那张照片。
方文见他许久没搭话,便自顾说道:“如果是这种程度的浓颜系,倒也没什么人能抵抗。她看着很眼熟,是哪个经济公司的?这样的颜值肯定会爆火——”
一边念叨一边搜索照片的方文差点摔了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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