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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是不是说过他星期六晚上会在喷泉公园演出?”

“对,你想去看看吗?”

“反正现在时间还早。”林初牵起程晚秋的手就走上了公园的台阶,“去看看,看看他唱歌有没有你唱得好听。”

程晚秋被林初拉着走,笑得很无奈,“人家是专业的,我怎么能和专业的人比?”

“专业的怎么了?你十七岁唱歌就那么好听,怎么会比不过他?”

林初拉着程晚秋的手在公园里四处寻找,很快他就听到了属于吉他拨弦声,循声望去就看见远处的空地上围着的人群。

“在那里!”林初有些兴奋地拉着程晚秋冲过去,好像要带着程晚秋跟他们年轻的房东打擂。

藏星乐队在桃林镇确实算得上是小有名气,他们每周六固定会在喷泉公园演出,很多他们乐队的歌迷都会早早地过来占前排,其中以女孩子居多。

于是在各种穿着文艺风长裙的女孩子堆里,两个身材高挑修长,其中一个还染着耀眼粉毛的男人,在出现的第一时间就吸引了在场所有人的注意。

程晚秋一手被林初牵着,另一手提着一个黑色的编织袋,看着很像是刚从火车上下来。

正在演唱的张丞星也看见了他们,他微一挑眉就当做是打过招呼了,继续慵懒又深情地唱着民谣风的情歌。

他嗓音条件好,低低的还带点磁性,唱起歌来还有点性感,这倒也不奇怪为什么现场的女孩子会这么多。

一首歌唱完后,在成片的掌声和欢呼声里,林初扭头附在程晚秋耳边说悄悄话,“哥,我觉得你唱的要更好听。”

程晚秋笑了笑,也学着林初偏头附在他耳边,“谢谢桃桃。”

接下来张丞星又唱了另一首歌,风格较上一首又大不相同,有一种难言的孤独和伤感。

周围看演出的人都很安静,默默地听着人群中间的人弹着吉他唱歌,乐队的其他人都在他的身后,给他伴奏给他和音。

这是一支很成熟也很整齐的乐队,比程晚秋在十七岁时因为隐秘的叛逆而玩的乐队更加专业。

他十七岁时玩乐队的起因源于迷茫,因为他在青春期的某一天里意识到了自己的性取向,他发现自己对杂志上身材火辣性感的女人没有兴趣,比起美丽的姑娘们,他更容易被美丽的男人吸引目光。

程彦曾经评价他是一个非常挑剔的人,宁缺毋滥。

他从来没有着急过要去寻找“真爱”,他知道这个世界很大,遇到对的人需要时间,而他正好就是一个很有耐心的人。

他已经想不起来十七岁时站在酒吧的小舞台上唱歌的心境,也想不起来那时的迷茫与彷徨。

十七岁的程晚秋不认识林初,没有爱上他也没有拥有他,而二十六岁的程晚秋心里眼里都装着林初,他和此刻就站在他身边,紧牵着他手的人每夜相拥而眠,又在每天清晨里相拥而醒,他们在朝夕相处里计划未来的点点滴滴,说好了五十年后变成老头子了要一起翻年轻时的相册。

他现在拥有的一切都是十七岁的程晚秋无法想象的,亦是那时候的他无法拥有的。

程晚秋低头默默地看着林初的侧脸,林初在很认真地听着张丞星唱歌,等到张丞星唱完,周围响起了掌声,林初左右看了看,还是不舍得松开牵着程晚秋的手鼓掌。

这时,张丞星忽然对着麦克风道:“谢谢大家,时隔一周,此刻我们又迎来了令人期待的‘把我唱给你听’环节,有没有人要上来?”

围了一大圈的歌迷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有人还在犹豫,有人则是鼓励身边的朋友上去。

程晚秋轻轻捏了一下林初的手,嘴唇贴在他的耳边,“桃桃,我给你唱一首。”

林初听得心神一震,猛地转头就看见程晚秋笑着把手里轻得没什么重量的编织袋交到他手里,举起手臂朝抱着吉他的张丞星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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