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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锦瑟的筷子则在米粥里寸步难行,他敬畏地看着这碗粥,最后干脆端起来转着边喝,含含糊糊地说道:“我之前走北方海口的时候,吃过一种早点叫面茶,用糜子面糊做的,也就这么稠了。”

他看起来很放松,也很开心,像是将昨天的事全都忘光了,实在心大得可以。

这让秋濯雪觉得很欣慰,心大有时候也是一项美好的品质,太容易担惊受怕的人在江湖里是活不久的。

毕竟紧张、担忧、恐惧都是需要力气的,一个人要是把力气都花在情绪上,难免会忽略很多更重要的事。

三人都吃得很饱,萧锦瑟抹了抹嘴,搁下碗,痛快道:“两位,我想过了,既然风波门的这群人一晚上都没找过来,不管他们是没查着,还是打算赔罪,我都不大关心。若无其他要事,咱们就在此分别吧。”

萧锦瑟的武功算不上太强,一人远游江湖,靠的自然不单单是这身本领与经验,还有他尚且算得上灵活的脑袋瓜。

在萧锦瑟最初的设想里,事情本该是这样发展的——

他救下这两人后,将那群贼人赶尽杀绝,不留后患,所谓路见不平拔剑相助,事了拂衣去,做一个潇洒无比的游侠。

然而现实是——

这群贼人不但是风波门门下,风波门还仗着人多势众,出动了百余人杀人灭口,自己想救的这两只肥羊居然是以一敌百的绝顶高手,倒是自己侥幸靠他们二人保住了一条小命。

其中一位高手杀人不眨眼,被百人围攻只受了脸上一点皮肉伤,硬是没有一个人能沾到他的衣服边,看起来相当危险。

而另一位轻功极高的绝顶高手还曾经含情脉脉地看着自己,而且相识的短短半天之内,就表达了对自己的异常欣赏跟谆谆善诱的耐心。

萧锦瑟深思熟虑了一番,半点没感觉出来自己都做了什么值得让人欣赏的事,除了不自量力,似乎就只剩下不自量力。

行走江湖最要切记的一点,就是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此人出手颇为大方,一粒金豆子说抛就抛,想来不是图财。

不是图财,那就是图……

倘若秋濯雪年纪稍微大一些,萧锦瑟也就当他是当世高手起了爱才之心,偏偏他看起来年轻风流,与自己相差不大。

萧锦瑟虽觉这么臆测救命恩人委实不好,但这年头的江湖,连男人都已经不安全了,想想烟波客的桃花债就知道了。

因此他觉得还是该抱有些警惕之心的。

至于那几个贼人,要是单单他们几人,萧锦瑟还不放在眼里,可是现在已引出了更大的问题——风波门。

风波门人多势众,硬拼显然不行,只能智取,可萧锦瑟很确定自己的智谋还没有高到能掰倒整个风波门的地步。

真送上门去,只能是两个结果,一个是脑袋掉了碗大个疤,另一个就是被认出身份来,风波门的门主白天南连夜发信,让他老爹上门来领人。

不管是哪一样,萧锦瑟都不是很想要。

世事实在变得太快,因此萧锦瑟仔细想了一番,最终觉得还是三十六计,走为上计。

闻言,越迷津的筷子微微一顿,他脸上的伤疤已开始愈合,不像昨天晚上看起来那么吓人,被朝阳一映,看起来只是道艳丽的红痕,目光扫过萧锦瑟,忽然道:“走得这么急,你被吓到了?被谁?风波门还是我?”

人在遇到小的危害时,总是不吝啬伸出援手,可一旦危害变大,许多人就会选择明哲保身,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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