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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顺着她的视线看过去,看到了我们曾经的班花邓思云。

和青涩的少女时代比起来,她变得更漂亮了,穿着一身款式简约、剪裁精良的小礼服,外面套着毛皮短外套,一只手拎着小巧的提包,恰到好处地展现出了腰间的曲线,正在巧笑倩兮地摆放蔬菜,身旁围着好几个人,都在跟她聊天。

其中有个瘦高个的男人,一脸殷勤地帮她递东西,看模样依稀是曾经追过她的刘贵——就是后来把季雨揍了一顿的那位。

“你不觉得大冷天的她穿成这样也太拼了吗?”季雨说。

我觉得……我觉得大冬天在火锅店穿紧身短裙的人没资格说这句话。

“看到那个傻逼了吗?”季雨冷笑着用下巴指了指刘贵,两指一翻,夹起一根烟,“他听说班花现在还没有男朋友的时候可激动了,之前也和你一样从来不参加聚会,这次非要来。其实邓思雨她离婚后包养了好几个小白脸呢,哪能看上这样的?”

“哦哦?”我没想到自己还能听到这种八卦,赶紧吃了两片肉压压惊,“她结婚了?”

“对,嫁了个富二代,生了两个儿子就离婚了,分了很多家产。”她点燃烟,悠悠道,“不过还是你比较厉害,我看你男朋友他的那位‘儿子’是真的喜欢你吧?牛逼呀姐妹。”

“……咳唔!”我差点呛住,想辩解几句,发现自己无从下手。

见我不回话,季雨看了看邓思云,忽然叹了口气:“那个包要八万多,我男朋友都没舍得给我买。”

因为不太想继续这个话题,我模仿黑猫的语气,不置可否地泼冷水:“你可以自己攒钱买。”

她笑了两下:“这就是我喜欢你的地方。”然后低头抽了两口烟,拍了拍我的肩,“我听说高中毕业之后你把刘贵打了一顿?挺解气的。”

她顺手从旁边的桌子上拿了几盘小菜,又回到了男人堆里,跟他们天南海北地胡吹。

因为心里还在担心阿撒托斯,我没有花精力去和别人寒暄,只是坐在角落里玩手机。

傍晚,山庄开始布置晚宴,工作人员在餐厅和厨房之间来来去去,天色暗下来的时候,外面的气温也降低了,在外面游玩的人陆陆续续到了餐厅。

我随便找了个角落坐下,听见外面有些喧闹,有人在叫:“诸老师来了!”

一群人簇拥着一个中年女子走了进来。

诸老师是我们的语文老师,也是我们的班主任,是个矮矮胖胖的中年妇女,这么多年过去,她的面容没有什么大的变化,头发估计是染过,看起来还挺有精神。

有几个比较眼熟的同学在她身边热情地张罗,帮忙落座。我大致瞅了几眼,没看见班长,倒是旁边那个戴着厚厚眼镜的男人,看起来应该是曾经的学习委员李秋池了。

注意到我的目光,李秋池朝我点了点头,低下头在手中的名册上划了一笔。

他记性一直很好,我也没奇怪他为什么记得我是谁。

人似乎都到齐了,坐了整整三桌人,看起来还挺热闹,我坐的这一桌人最少,两旁的人都在和别人热火朝天地聊着八卦。

“李秋池以前不是挺傲的吗?我看他现在也没混多好啊?”

“哈,你不知道,他第一年考上了北大,读了两个月就说要复读重考,第二年又去了南开,结果几个月后又不读了,说学校里没啥意思,现在也不知道在做啥,就是在家里混着。”

“我看是他发现自己没办法装逼了吧?”

“你别说出来啊哈哈哈……”

我伸手给自己倒了一杯可乐。

餐厅里的音响被人打开,开始播放一些超热气氛的音乐,但听起来音质不是很好,隐约有一些像电流一样的杂音,听起来很是催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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