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许知决看见了?”
房宵沉默着。
“他看见了,”路遇用肯定的语气说,“但你没告诉我。”
房宵:“是。”
“我就说么。”路遇侧过头,看了看唰唰后退的大片绿化带,“许知决说我乐不乐意去秃鹫卫视这事儿,让你问我本人,你问吧。”
“你不想去雄鹰卫视?”房宵问。
“不想。”路遇说,“我是莲市人。莲市、银杏,这都是是典型的边境,还是最不太平那一拨,因为挨着的是缅甸。我们这儿发展照别的地方落后十几年,治安更是不咋地,但我愿意留在这里。莲市、银杏,是短视频平台里漂漂亮亮的小景儿,也是我采的新闻里偷渡出境的重灾区城镇。
我知道,房主编你一下生就游刃有余,你可能觉得我一天到晚连滚带爬,但就这种连滚带爬的日子,给什么都不换。我没有大出息,不怕你笑话,我活到21岁没坐过飞机,去过最远的地方就是银杏,许知决说要带我去看雪,不是他带,雪多好看我也不看。”
“你……”房宵停顿住,没说出来话。
“你就当我彩蘑菇吃多了。”路遇开口,“我不可能放弃他,他要是不要我,我就揍死他。”
房宵没再说话。
路遇也没说,该说的都说了,虽然东一句西一句梦哪句是哪句,但房宵应该听懂了。
面子工程得撑住。
回到家,路遇脑子里开始反复播许知决那句:早知道这样,我不该招他。
一度想得自己也钻牛角尖,连忙找点事干。
给黄条子剪指甲,被黄条子怒蹬胸口好几脚;
把凤凤的衣服全洗了,晾在阳台晾衣绳,给路金龙急得直转圈,老爸不搂着凤凤衣服睡不着觉。
路遇回到屋,从衣柜里掏出来许知决的皮夹克——那件为救少女徒手爬楼蹭上铁锈、后来又被他搜索土办法处理好的皮夹克。
他搂着皮夹克,嗅着许知决的味道,心里一点一点好受起来。
怪不得路金龙天天搂凤凤衣服,怪不得黄条子一定要在凤凤衣服上踩奶,怪不得许知决特意把小猫玩偶送给他。
搂着皮夹克,抄起手机给许知决发微信。
许知决没回。
新闻专题进入剪辑环节,路遇负责剪——他第一次主刀剪辑这么大的专题片,整整110分钟的长专题,周六播上集,周日播下集。
专题叫《血肉之躯》。
电视播完,传上电视台公众号,当晚直接爆了。
一点开,史无前例有200万未读评论。
-为什么叫血肉之躯,是说那些罪犯?想说他们也是人?记者三观不要太歪!
-是说被拐卖去园区的猪仔吧?
-给猪仔洗白???那些人十有八九都是自愿去的!活该!
其实都算,每个人都拥有一副血肉之躯,包括新闻上没出现的卧底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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