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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低,且乙醚具有强烈的挥发性,想要捂住一个人的口鼻就使其彻底的麻醉,几乎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

蔡建学明显在撒谎,其目的是为了保护真正的凶手。

但阎政屿并没有在这个问题上面过多的纠缠,而是继续询问道:“孩子迷晕了然后呢?绑到店里之后你是怎么联系孩子家属的?勒索了多少钱?”

“我写了勒索信,塞到了他们家的信箱里,要了十万块,”蔡建学在说这番话的时候一点都不结巴了,就仿佛背诵了千百遍的课文一样,十分的熟练。

“但是那家人根本不理我,一直没有消息,钱也不给,我等了好几天,就急了……”蔡建学说到这里的时候,情绪又开始激动了起来。

雷彻行声音陡然间转立厉:“所以你就把孩子杀了?”

“我不是故意的,我真的不是故意的……”蔡建学拼命的摇着脑袋:“我就是生气,我外孙女等着钱救命啊,他们那么有钱却不给我……我就想打那孩子出出气,吓唬吓唬他们……”

“我就抄起后厨的擀面杖,打了他几下,”蔡建学说这话的时候,身体有些哆嗦,眼神也在四处乱飘:“谁知道他那么不经打,摔在地上头撞到了桌角,很快就……就没气了……”

无论是雷彻行还是阎政屿,都是不相信他的这番说辞的。

在刑侦经验中,凶手采取分尸碎尸这种极端手段的,其动机不外乎隐藏死者的身份,掩盖死亡的原因,或者是出于某种极端的仇恨与泄愤心理。

倘若真如蔡建学所供述的那样,被害者仅仅是在绑架过程中因推搡而意外撞到桌角死亡,那么他们完全不需要将受害者的尸体搅碎,混入肉馅,包成包子再卖出去。

面对一个意外致死的受害者,绑匪惊慌失措下,最常规的隐藏方式无外乎两种,要么抛尸荒野,要么设法掩埋。

选择在自家后厨,动用家里的工具,费时费力的进行肢解与粉碎,远远超过了处理一个意外事件的合理范围。

尤其是,到目前为止始终没有发现受害者的头颅。

头颅是人体最坚硬,也是特征最明显的一个部位,想要彻底销毁头颅,难度是非常大的。

凶手选择将头颅单独处理,这一行为具有非常强的指向性。

如果只是意外脑袋撞到桌角死亡,完全没有必要做这么多的事情。

除非头颅上有他们想要极力隐藏的关键证据。

“孩子的头呢?”雷彻行直视着蔡建学的眼睛:“根据我们现场的勘查,你们那台绞肉机的进料口最大直径不过十公分,完全塞不下一个孩子的头,所以孩子的头去哪了?”

蔡建学的脸色瞬间变得煞白,他眼神躲闪着,嘴唇也在剧烈的抖动:“我……我……我……”

“而且……”雷彻行每说一个字,蔡建学的身体就颤一下:“想要把孩子整个放进去也是不可能,你是分尸了吗?”

“用什么工具处理的,在哪里进行的?其他的骨头又去哪里了?血迹怎么清理的?你一个人怎么在短时间内完成了解剖,剔骨,绞肉这一系列复杂的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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