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蒂芬妮尖叫:“亲爱的,你怎么能这么说。”
艾利欧想了想,问道:“那你当时在哪儿,在香港过万圣夜吗?”
卡珊德拉沉默一瞬,还是说了实话,“哥谭。”
史蒂芬妮感慨:“是的,当我在阿卡姆外暴打那些人的时候,卡珊也穿着制服在阿卡姆内暴揍那些想要离开阿卡姆的暴徒;当我在下水道被臭气熏得直骂人的时候,她在另一处的下水道奔波。”
艾利欧:“所以说上一年、上上一年你们过万圣夜都是Cosplay大展会、以及Cosplay迷宫解题?”
“是的,”史蒂芬妮想了想那场景,发现还真是这样,“不过罗宾和蝙蝠侠不太一样,你知道的,亲爱的,那些人总是格外得喜欢和蝙蝠侠上演苦情诈骗剧场,蝙蝠侠应该演了不少场——为了得到线索。”
艾利欧:“......”
大概看出艾利欧很感兴趣,史蒂芬妮思考片刻,继续说:“我记得去年万圣夜,有人将很多炸弹埋在了不同的地方挑衅蝙蝠侠,让他在规定时间内找到所有的炸弹,不然整个哥谭就会成为烟花被炸上天。”
艾利欧想着这好歹算是个侦探漫画,说:“然后蝙蝠侠找到了所有的炸弹并成功挫败了这个人的阴谋?”
卡珊德拉看了小孩一眼,微微摇头。
天真。
现在想想那个炸弹暴徒恐怕也是这么想的。
史蒂芬妮笑起来:“B在他留信息挑衅的时候带上了红罗宾。”
“在对方和蝙蝠侠说话的时候,红罗宾悄悄溜了进去,偷到了总控制器,并在机器的联网记录上找到了其他埋炸弹的地方。”
艾利欧:“......”
他认真地思考,“这个人应该不是哥谭人吧。”
“你怎么知道?”
史蒂芬妮惊讶一下,开始思考在小孩心里哥谭人到底是什么形象,不过她也觉得那个炸弹暴徒是个甜心。
是的,甜心,这年头已经很少在哥谭看到这么粗糙且让人窒息的操作了。
“炸弹暴徒来自曼谷,确实不是哥谭人,而且那是他的出道首秀。”
艾利欧:“他不适合当这个。”
回家吧孩子回家吧。
在哥谭这个反派学历卷上天,不是教授就是博士学历,甚至偶尔还会出现外星人、变异人的地方,不是土生土长的哥谭人已经很吃亏了,还想着在这里出道,这更是不可能中的不可能。
哥谭水深,不是一般人能够把握住的,外地人在这里是要吃大亏的!
艾利欧深沉地想,如果他要做反派,出道首秀肯定不会放在哥谭,虽然要挑战高难度,但首秀的目的就是为了将名气打出去,以后好在反派届里混,报上名字的时候让人不止于不知道你是谁,这么来看出道首秀就比较重要了。
可以先在外面打出名气,等有名气了再来哥谭混两场,那时候因为有名气在哥谭也不至于寸步难行。
等到在哥谭搞完事,如果侥幸没有被抓,抓紧时间离开哥谭,这不就混成反派届的一代传奇了吗!
格局要放大,胆子要放小,步子迈太大,只会会坑到自己。
艾利欧感慨道:“如果给世界上城市反派出道首秀排难度的话,哥谭肯定位列前茅。”
这是一件所有人都没办法反驳的事情。
史蒂芬妮和卡珊德拉齐齐点头。
现在时间还不算晚,不过因为哥谭再次阴沉下来的天气,商店里的霓虹灯早早亮起来。
往前稍稍走走,就能看到一家门口装饰着恶魔女巫的店铺,开着的半扇门流淌出欢快的音乐。
史蒂芬妮和卡珊德拉拎着艾利欧就走了进去。拎小孩的姿势和拎包拎猫不能说很像,那简直就是一模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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