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夕摸了摸口袋,她的警官证正好随身带着,她把警官证拿出来给流浪汉看了一眼:“现在可以告诉我了吧。”
流浪汉一看朝夕竟然是警察,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他把刚才看到的事情全盘和出。
“……一开始只是一男一女好像起了什么争执,后来是女人先开的枪,男人中枪倒在地上流了好多血,后来又两个穿黑衣服的男人,其中一个头发很长,看发色应该是外国人,他们看了一眼地上的尸体就带着女人走了。”
果然。朝夕心累地想着,如果只是放火烧房子,琴酒没必要亲自跑一趟,他肯定还在这里杀了人。
“好的,事情我已经知道了。”朝夕点点头,然后对流浪汉说道,“你现在快点离开,还有为了你自己的安全着想,不要把你看到的行凶现场透露给别人哦。”
不然绝对会被组织杀掉的。这个流浪汉和组织一点关系都没有,朝夕不想把无关的人卷进来。
朝夕见旁边厂房门口留有一桶水,她把外套脱下来丢到一边,举起水桶把自己浑身都泼湿,然后冲进了着火的厂房。
“警察小姐,太危险了!不要进去啊!”
开什么玩笑,就算有尸体也不许出现在她的中央街道上!
房子着火要加班,要是还出现一具烧焦的尸体,那她就要超级加班!
这里离旁边的尾车街道区域只相差了不到三百米,朝夕现在只想把里面那具尸体赶紧拎出来,然后丢去隔壁的街道,让隔壁街道的片警去加班。
厂房里虽然有很多易燃物,助长了火势,但好在面积大,空地多,所以情况也不算特别糟。
就是火焰已经烧到了支撑着天花板的柱子,也不知道还能支撑多久。
朝夕一边躲开掉下来火团,一边快步往里面找。
啊,刚才忘记问流浪汉尸体躺哪里了,可恶!
外面,流浪汉见朝夕就那么冲进了火海里,一时间也担心地不行。
那么小的小姑娘,她行不行啊……就在流浪汉犹豫着要不要狠心离开时,刚才朝夕丢在地上的外套里传来手机来电的声音。
流浪汉眼睛一亮,立刻从朝夕的外套里找出了她的手机。
手机屏幕上显示着来电人的名字:
宫本由美
流浪汉接通以后,电话那边就传来了声音:“真是的,朝夕你到底去哪里了?要走也不跟我们说一声!”
流浪汉颤颤巍巍地打断她的话:“你、你好,请问你也是警察吗?我这里着火了,请快点过来……这个手机的主人现在跑进着火的厂房里面了,还有……还有厂房里面,有人杀人,有尸体啊!”
还在里面努力找尸体的朝夕还不知道流浪汉拿她的手机报了警,她用袖子捂着口鼻,却也还是被呛得有些呼吸难受。
但终于,她在一个空油罐后面看见了一双脚。
她连忙跑了过去,是一个黑发蓬蓬头的黑衣男人,年龄应该在40-50岁左右,胸口中枪,倒在血泊里。
朝夕顾不上其他,把男人扛在肩上就往外跑。
“……”
很轻的一声闷哼从男人的喉咙里发出。 W?a?n?g?址?发?布?y?e?í????????è?n?Ⅱ????????????????M
还没死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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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夕:顺手帮琴酒善个后,琴酒这还不得夸我一下(嘻嘻)
ps:刚才最后几段的格式没调好,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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