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给沈平松的情书。
郑前说,想要写出好看的情书,不光要字好看,句子也得好看,可惜我能把字写全就不错了,哪去写什么好看的话。
一笔一画写出虫子一样的符号后,我翻开手边的散文,没有任何技巧地将沈平松勾画的段落抄了上去。
什么风花雪月、一生一世一双人…尽管看不懂,但我还是写了,并且写了很多。直到拥有一个漂亮的开场白,我才敢写下自己的话。
抄了一页,写了一页。我根本不敢看自己写的情话有多土、多腻歪人…停笔后,我热着脑袋把情书折起来,藏放在手机盒的最里面,打算见面时一并送出去。
第二天,我早早前往海大面见沈平松。我去得早,沈平松到得更早,刚见海大的学标,就注意到门口标识下那个熟悉的身影。我抱紧怀里的包装盒,加快赶过去,挥手喊他,“沈平松!”
沈平松望了过来,也动身朝我靠近。
“等久了不?”看他又穿回了干净利落的白衬衫,我心里痒痒的,“一周没见,我怪想你的。”
沈平松拉住我的手,我把怀里的盒子递给他,“给你买的,回家打开看看。”
“什么呀?”盒子黑不溜秋的,沈平松看了一圈也没猜出是什么东西,我不好意思道,“手机…诶,答应你好久了,现在才买。”
沈平松抿了抿嘴,“很贵吧。”
“不贵。”我说,“这次开车,挣了好多呢!过了两天还要跑,再晚点给你打电话,省得断电不是?我也有,这样咱俩每天都能聊天了。”
沈平松把头歪向我,似是害羞地贴近,“谢谢……”
“谢啥,”我搂住他的腰,“给你买东西,天经地义,应该的!”
我和沈平松去喝了小甜水,吃了好看饭,下午回家,沈平松坐在床边,小心翼翼打开盒子,拿出充电器、充电线,然后就是最下面的手机,以及我掩藏的蹩脚情书。
相较于手机,沈平松似乎更对这张纸感兴趣,当即捏了起来,刚要展开,我就先一步按住他的手,“这个…是我给你写的,你那个,回宿舍再看。”
沈平松立刻猜出了纸张内容,“情书吗?”
“嗯,”我羞得浑身不自在,“跟我拉货的那个人,每晚都读女朋友写的情书,我就没什么事,想着在一起这么久了,也没给你写过…你回宿舍再看。”
沈平松久久地看着手里的薄纸片,最后妥帖地将信放在书包的夹层里,这才拿起手机。
想到他可能没用过九键,我凑在边上,把每个按键的功能仔仔细细讲给他听。
“这个能打很远的地方,”我把昨天的通话记录翻给他看,“我昨天给村站拨了一次,能通过去。”
沈平松按下选择键,村站的电话立即标蓝,“有谁接听吗?”
我说,“这个,倒没有。”
沈平松现学现用,又动了几下按键,把孤零零躺在列表里的村站电话删了。
“不用打那么远。”他说,“不用给村里打。”
想到沈平松和沈秀梅僵硬的关系,我怕他失落伤心,不再提以前的事,转而去看手机里的其他选项。 。
第二次带郑前跑长途,他不再在副驾驶上无所事事。帮我看车,帮我找路,预备说明今天可能会经过的服务站,以及在监督我打盹的同时,用牛二狗新租来的手机和厂老板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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