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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而笑得更开心了。

想起了过去的自己,他完全没被惹恼,甚至因为不想让余野芒更害怕——他敢确定,要是再靠近的话,余野芒一定会扑过来撕咬他的。

因为如果是他的话,他就会这么干。

兰斯索性突然抱膝蹲下,从居高临下的俯视,变成了没那么有压迫感的仰视。

他像个前辈那样,好心提醒余野芒:“要努力变得有用哦?这样主人就会更喜欢你,你就可以踩在竞争者的身上,一直陪着她了。”

余野芒却不屑一顾。

“不,我不需要变得有用。”

她低下眼睛,看向自己白皙的、尚且柔弱无力的掌心,用力攥紧十指,然后看向了兰斯,一字一顿地说。

“季池予说,我只需要做‘余野芒’就够了。”

兰斯眨了眨眼睛,“哇”了一声。

于是,等季池予换好衣服出来一看,就瞧见兰斯蹲在那里,对着余野芒一通小海豹鼓掌,一副被帅到了的小迷弟样子。

季池予:?

上了车之后,她忍不住好奇:“你好像很喜欢野芒?”

“嗯!因为我们是同类啊!我也是被头儿从地下斗兽场捡回来的。”

兰斯笑眯眯地承认:“我那天本来想把她一起带回去的。但是简知白说,这是兔子小姐你要捡的,头儿就不同意了。”

——“同类”。

季池予抓住了关键词:“那你为什么不喜欢简知白?你之前也说过,他身上有‘同类’的味道吧?”

兰斯从不遮掩自己的情绪,一提到简知白,刚才还眉开眼笑的脸,立刻就嫌弃地皱成了一团。

简知白和余野芒不一样。

他觉得简知白是同类,是因为他们都是被抛弃之后,在阴影里扭曲挣扎过的人,即便现在换上了光鲜的衣服,看起来人模人样的,可骨子里透出的腐败味道却没变。

“简知白很危险。”

但兰斯想了想,又补充:“不过你是一个很好的主人。他好像很听你的话……你要记得喂饱他,不要让他感觉到饿。不然他会吃掉你的。”

他很认真地叮嘱季池予,要小心饲喂怪物。

可季池予只觉得:这小文盲又叽里咕噜说什么呢?怎么每个字都认识,但串一起就不像是人类的语言了?

她决定挑自己能听懂的部分,礼貌地回一下。

季池予纠正:“我不是谁的主人。”

兰斯不太理解:“为什么?有主人不是很好吗?没有主人的野狗才可怜……要是脖子上没有项圈的话,会很害怕得不敢睡熟吧?”

因为没有项圈的话,就意味着“无家可归”,代表他们没有能够回去的地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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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斯觉得,要是兔子小姐连项圈都不愿意给简知白戴一个的话,不用等简知白感到饥饿,就要立刻反过来把她吃掉了。

毕竟兔子小姐看起来很菜,一个人打不过简知白。

感觉两个人的交流,好像完全不在一个频道上,季池予换了一种解释的方式。

“那陆吾是怎么回答你的呢?”她问。

说到这个,兰斯可就对答如流了。

“头儿说,反正我脑子也想不出什么名堂,索性别想那么多了,听他的命令就好。只要我听话、不背叛他,他就不会丢下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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