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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是变态的人,总会觉得自己所做所想的,是可媲美神的高贵和美好,这样子的例子真是多得不胜枚举。

D夜脸上没什么表情,心里却打了个哆嗦——他讨厌变态,比如前任BOSS莱斯沃,虐杀人的时候,总喜欢温柔地说一句“把灵魂寄托上帝,把肉体交给我”。这太他妈恶心了。

林希看着他,忍不住愉悦地笑出了声。少年生气时候的眼睛真是迷人非常,冷冰冰的瞳仁沁出水墨的色泽,纯粹的黑仿若能将人吸纳进去的深邃,美极了。也正因为如此,恶趣味的林医生总想不失时机地逗弄一下漂亮的小猫,毕竟监狱这种地方的生活真是太乏味了,除了斗殴、强奸,就是无所事事的看戏。

D夜当然没有林希的好心情,套衣服的时候,他发现自己的身板单薄了不只一点点,纤细削瘦的骨架上苍白的身体,简直有种弱不禁风、一捏就碎的脆弱。

他蹙了蹙眉,心里那种怪异的感觉越来越强烈。一开始只以为九死一生捡回条命,身体虚弱无力些也很正常,但现在却觉得很不对劲,哪里都不对劲。

他扯了扯落在臂弯上的黑色长发,柔滑的凉意却让他有点悚然发毛的感觉。他有这么长的头发吗?!就算疯长,就他妈五天也不能把板寸长这么长吧?!

就在这际,医疗室的门开了,两个身着蓝黑色制服的狱警稳步踏了进来。

“661号,肖斯诺醒了吗?”

作者有话要说:路过就留个爪吧

3

003 入狱 ...

D夜不是没进过号子的fish,他在德克萨斯州立监狱内待过三个月,目标是除掉莱斯沃的死对头——前纽约教父帕尔塞。

监狱的铁血法则:弱肉强食,有暴力和拳头就可以享受一切,包括违背生理的性。

D夜不若那些五官漂亮的美貌少年,一入狱就叫那些禁欲饥渴的男人们跃跃欲试,但有的人绝对是脱了比穿着有看头的多,D夜就是如此。

是金子总会发光,是钻石总会耀眼,即使他千方百计地掩藏了那双极美的风流眉目,但总有那么些不知死活的人喜欢勾搭伪装状态下的死神。

监狱里什么最不值钱?人命最不值钱。

五十年牢狱和终身监禁有什么区别吗?答案是没有。

所以,D夜理所当然地把那些胆敢挑战他骄傲的人全部干掉了,然后趁机爆了帕尔塞的头,成功越狱。

废话这么多,归根结底一句话:D夜不怕蹲牢子。

但是。

他憎恨被人视奸。

就像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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