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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笋?”

文麟歪着脑袋,眼里冒出狐疑。初拾抬起头,看了他一眼,怀疑他根本不知道笋是从土里长出来的。

吃过早饭,两人简单收拾了一下,拿了两把小锄头和一个竹篮,便往山上走去。

初春的山上,草木萌发,一片生机勃勃,空气中弥漫着泥土的芬芳和春笋的清香。

春笋长得极快,一夜之间便能冒出一大截,而且无需花钱,只要肯出力,便能挖上一篮子,是寻常百姓家改善伙食的好东西。此时山上,已经来了不少附近的村民,大家三五成群,说说笑笑地挖着笋。

初拾熟门熟路地找到一片竹林,弯腰拨开脚下的落叶,很快便看到了几株冒头的春笋,笋尖嫩绿,裹着一层薄薄的笋衣,鲜嫩多汁。他拿起小锄头,小心翼翼地在春笋周围挖了一圈,避开笋的根部,轻轻一撬,一株完整的春笋便被挖了出来,动作娴熟而流畅。

一旁的文麟看得心痒,也学着初拾的样子,拿起小锄头,对着一株小小的春笋便挖了下去。

可他力气没掌握好,一锄头下去,不仅没挖到笋,反而把笋尖给挖断了,还溅了自己一身泥土。

他皱了皱眉头,不服气地又试了一次,结果要么挖断笋尖,要么把锄头卡在泥土里拔不出来,一看就是没干过农活的人。

初拾无奈地叹了口气:

“你还是别干了,弄伤了你自己是小事,把笋都挖断了,害的人家没得吃就糟了。”

文麟撇了撇嘴,却也不敢拿吃的开玩笑,可过了一会,他又忍不住,拿起锄头,万分小心地跟一根刚冒头的竹笋斗智斗勇去了。

初拾看着他小心翼翼的模样,心道,这家伙真是笨手笨脚的,不过,连他笨手笨脚的模样都觉得可爱的自己,才是真的没救了。

折腾了一个上午,两人终于挖了满满一篮子春笋,两人背着竹篮,慢悠悠地往回走,路过许婆婆家的时候,停下了脚步,推门走了进去。

院子里安安静静的,只有许婆婆的孙子阿福,正坐在门槛上玩耍,看到他们进来,立刻笑着迎了上来。

“阿福,你婆婆呢?”

“婆婆出去买菜啦,让我在家里等着她。”

初拾点了点头,从竹篮里拿出几根最大最鲜嫩的春笋,放在院子里的石桌上:“这是我们今天刚挖的笋,留给你和婆婆,晚上煮着吃,很鲜嫩。”

阿福开心地拍了拍手,连声道谢。

回到家,烧饭自然还是初拾的活儿,不过文麟也有了很大的进步,从前连菜刀都拿不稳的人,如今已经能熟练地用菜刀切菜了。

只见他站在初拾身边,左手按住春笋,右手握着菜刀,动作虽然算不上特别流畅,却也有模有样,切出来的笋片厚薄均匀,偶尔切歪一片也在情理之中。

下午的时候,两人依旧像往常一样,带着做好的竹编去镇上摆摊。

摊位不大,就设在街角的老槐树下,摊位上除了最基础的竹篮、竹筐,还有几样竹偶、竹簪,样式小巧精致,很是惹人喜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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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拾坐在摊位一旁,安静地编织着新的竹编,神色淡然,而文麟则站在摊位前,已经能熟练地招揽顾客了。

他生得极好,眉目清秀,皮肤白皙,笑脸迎人时让人格外有好感,哄得几个路过的小姑娘买了几个小物件。

赚的钱也勉强能养活这大少爷一日了。

日落时分,两人收摊。

收摊后的时间是文麟最喜欢的。

回去的路上,他就开始黏黏糊糊,一会儿凑过来碰碰初拾的手,一会儿凑过来蹭蹭他的肩,一会儿又凑过来,把下巴搁在他肩膀上,跟他说悄悄话。

初拾被他黏得没法,走几步就要甩一下。

他想起从前在王府里,夜里常常听见猫叫。那是发情的猫,一声一声,叫得人心烦。后来王府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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