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正途的路。
也并非是真的想要计较,计较什么呢,这小小、小小的恶行。
杀这发回马枪不过是心血来潮,陶京并无围堵之意,无非是又一次失眠,遂只得深夜从屋里出来,宣泄这无穷精力。酒馆里的满地狼藉,并不能激起他的情绪,他作了盘点,损失不大。
愤怒?咒骂?
不至于。
陶京甚至还未来得及记清连笑的模样。
他不过是下意识拶住了一团火,扼住喉咙,那脉搏就在他掌心里跳。
连笑于记住陶京之前,先行记住他的危险性。
而陶京是先记住连笑的眼睛,再记住他这个人的。
陶京饶有兴趣盯着连笑的那双眼睛瞧,屏光是暗淡的灰,遂一切的一切,都潜进了夜里,唯有那双眼睛灼灼兀自烧。
多有趣。
陶京被那双眼睛里流露出的坦荡取悦了。
读懂那坦荡的意图并不困难。这伪劣的小偷,是被他自己的底线驱返的。
这是陶京第一次正眼瞧连笑。仔仔细细,认认真真,瞧那眉眼,瞧那鬓发,连笑刚痛快跑过,遂一身狼狈的潮,是出水艳鬼,惨白皮骨上燃着两团荧火,多漂亮的一张脸,年轻,蓬茂,充斥生机。
陶京不否认他喜欢,否则也不会一时兴起收容这只湿哒哒的猫。但又没那么喜欢,左不过一副漂亮皮囊,于他而言,并不是多稀缺的东西。
不过,陶京眯着眼收紧了指骨,他开始觉出趣味来了。“我该拿你怎么办呢?”陶京不否认他腾升的亢奋源于恶意,他故意拽着连笑头发强迫对方抬起头,陶京如愿看到名为屈辱的情绪爬上了连笑的眉梢。
这簇灼灼烧着的火。
这个疯子快把自己烧死了。
一个尚且会为欲望羞耻的疯子,一个自尊比天高的疯子。
这可爱、可怜甚至可笑的自尊心,那端正的品行。陶京被自己逗笑了,从盗窃这一低劣行径里‘读’出了品行的高尚,但事实又的确如此,傲慢的小孩,对恶的想象无限贫瘠。
不肯弯的脊梁骨比脸漂亮,陶京喜欢连笑那点子不值钱的清高。
“问你呢,说话啊。”并非真的想得到答案。陶京压低了声,近乎缱绻,的确是带着戏谑的,他也想知道猫会在何时炸起尾巴,迎面挥来的拳头在意料之中。
没人知道他们是怎么从打在一起转换成滚在一起的,只需知道,半下午他们饕然下肚的一桌羊肉,没有半点浪费。
空气里浮腻着腥热的潮,是死掉浮在潭水面上的藻。
连笑枕着沙发背,餍足且倦怠。自我遗弃实践起来比他设想得要容易得多,深夜里,他白得有点不近人情,垂下的胳膊蜿蜒成蛇,有一搭没一搭敲出点空落的腔调。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连笑是适合被施暴的,他很容易被留下点什么,下颌的指印给人以畅想的空间——是怎么被束缚的,用的什么力道,是从身前被按住,还是打身后被围困——
陶京光着膀子在连笑侧旁点了支烟,彩色玻璃上的玫瑰红、国王蓝和孔雀绿就顺势拓印到了他淌蜜的皮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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