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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了顿,他看着手中的十张大团结,眉开眼笑道:“大姐,这钱真给我了啊?我这辈子都没看过这么多钱哩,这该怎么花才好?对了,你要去首都找工作,不如我跟你一道去,正好我可以跟首都的红兵小将一起搞革命,斗斗四九城那些自以为是的顽固份子!”

“钱,你们好好收着,这是我的一份心意,你们要不收,我哪能放心地离开家乡,去那首都工作?”

祝馨把钱重新放回到叶素兰和祝月手里,“妈,是我死过一次的人了,脑子比从前清醒了不少,我不想一辈子呆在乡下,找个穷小子嫁了,生一窝小崽子,一辈子在地里刨食,苦哈哈的过一辈子。

我想去首都做保姆,不止是想挣钱,我还想替自己找个好对象,改变自己的一生。

你想啊,万一我找到一个首都男同志嫁了,我不就成了城里人,吃上商品粮了?”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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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祝馨并非是那种圣母大方的人,之所以给叶素兰母子三人这么多钱,是因为她占了原主的身子,而原主的母亲弟弟妹妹都对她不错,她得投桃报李,替原主回报家人一二,她心里才安心。

她不是原主,对叶素兰母子没有多大的感情,她呆在祝家,迟早会跟原主言行不一,暴露自己穿越的身份,借由胡鑫凯介绍的保姆工作离开祝家,去首都工作,是她最好的选择。

在这个缺吃少穿,工作一岗难求的年代,给人做保姆,包吃又包住,还能暂时有个落脚的地方,对她来说,已经很不错了。

祝馨不会觉得给人做保姆丢脸或者没意思,诚如胡老大所言,那邵家不是一般的人家,如果她能去邵家工作,就算做不长久,能搭上邵家的关系,认识一些有背景的人物,借由这些人物找到新工作,好工作,也不是不可能。

等找到了工作,她攒些钱,熬到十年大动乱结束,再去参加高考,考上大学,读完大学,听从分配去事业单位工作,接着买房子、在八零年代下海投资做生意,九零年代炒股,有钱了疯狂买房做投资,让钱生钱,过上一辈子都不愁钱用的日子,想想都觉得美滋滋。

总之,她必须去首都。

而作为乡下人的叶素兰,跟所有的母亲一样,都希望自己的女儿能找个好人家嫁了,过上吃穿不愁的好日子。

让女儿嫁给城里人,尤其是首都那种大城市的人,是叶素兰做梦都想的事情。

祝馨用胡老大的话回她,叶素兰完全找不到理由反驳。

她抹着眼泪说:“可你一个人去首都,妈不放心呐,万一那个邵家不要你当保姆,以你这个倔脾气,你找不到工作,你绝对不肯回来,到时候你一个人流浪街头,大冬天的没地方去,妈想想都难过。”

“妈,你放心,就算那邵家看不上我,我当不了保姆,我也能在首都找到别的工作,养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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