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情愉悦,哼着歌走了。逗梁暮的,没准备晚上在张晨星家里混。
在杂货店门口碰到张晨星,对她说:“你老公真是个大傻子。”
张晨星点点头:“是。”
周茉觉得张晨星也傻,两个傻子碰到一起了。总觉得这两个傻子之间欠缺那么一点激烈的东西,她说不清。又或许这世上总有人是这样的,感情不浓烈、轻描淡写一样,但禁得起细水长流,或许梁暮和张晨星就是这样的。
周茉不一样,她喜欢“锋利”的感情,她喜欢一个人或者被人喜欢,要有很深刻的剐蹭感,最好在心口留下一道口子,时不时想起来还会觉得酸痛过瘾。就今天这样的场合,换做是周茉,她会觉得男朋友为了她痛扁楚源一顿,那才过瘾。可有时又会羡慕张晨星,拥有梁暮这样“恰到好处”的爱。
到了聚餐地点看到唐光稷竟然又来了。
这人倒挺逗,调到别的支行后时不时回来参与聚餐,好像他是不可或缺的一份子。周茉找了个离他最远的地方坐,跟张晨星抱怨道:“我前夫又来了。不是一个人来的,带着助理呢!官不大排场倒不小。”
周茉低头玩手机,看都不看唐光稷。
“钻戒呢?”唐光稷给她发消息。
“你忘了你把钻戒扔了是吧?你脑子不灵光就去看医生,别在我这没完没了地问。”
“我去找了,没有。”
“那关我屁事啊????”
周茉烦死唐光稷,起身到外面透气。听到里面的喧哗声,突然觉得烦躁。站在餐厅外用脚尖踢马路的边缘,一下一下,像一个顽皮的孩子。还没清净一会儿,又被人拉回去吃饭。
这样的聚餐难免喝酒,推杯换盏之间座位发生了变化,不知不觉间,唐光稷坐到周茉旁边。他今天洒了男士香水,带着秋日大地的气息,有那么一点好闻。人又一向干净儒雅,跟别人讲话的时候那张脸真是能拿得出手。
周茉知道他是什么德行,逮着空子就钻,无耻劲头在古城也是能排上一号的。心想唐光稷又来玩征服游戏了,他就是要把他身边的女性都征服了才罢休。新主任提杯的时候,周茉端酒杯,手背不小心擦到唐光稷的,看到他撇撇嘴,好像她故意的一样。
又或者,桌下空间小,移动之间腿不小心碰那么一下,唐光稷也不知道避让。
好不容易吃完饭,走出餐厅,同事顺路的三三两两走了,周茉一个人在路边等出租车。唐光稷的车经过,他从后座上下来,走到她面前:“钻戒呢?”
“问空气去。”
“我就问你。”
周茉鬼使神差一句:“看你那操行!”说完自己噗一声笑了,当玩笑说的。
唐光稷没听懂,问她:“什么意思?”
“自己查去!”周茉撒腿跑上自己叫的车,把唐光稷甩在后面。因为跟梁暮学了一句骂人话并且用在唐光稷身上,心情大好。下车的时候哼着歌,走进清衣巷。
快到书店的时候听到身后有匆忙脚步声,就向墙侧靠了靠,让人通行。来人却猛跑几步扯住她将她按到墙上,手拦在她的背和墙之间,气势骇人,在黑夜里恶狠狠说她:“你再骂我一句!”
周茉被唐光稷吓住了,忘记了挣扎。像一只受伤的小鸟,哆哆嗦嗦在他怀里。她头脑里冒出一个疑问:唐光稷不会打我一顿吧?
唐光稷终于找到周茉的软肋了,原来你怕这个,我以为你不怕地不怕呢!眉头一皱,神情更凶狠:“我钻戒呢!”
“不还我我弄死你!”
“钻戒我真不知道。”
“那你跟我道歉!”
“为什么啊?”
唐光稷的手握住她细细的脖子,大有你不道歉我掐死你的意思。周茉终于回魂了,大喊:“张晨——!”
“星”字还未出口,唇齿间就被唐光稷微微的酒气和身上的大地味道灌满。手依然握着她脖子,迫她仰起头,跟她吻地更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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