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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个月的时间,她至少要在跟上平时校内学习的同时,把初中知识补上。

这几年的初俏虽然因为精神状况而无力学习,但她的笔记仍在。

在精神状况正常的情况下,初俏对于自己的学习能力还是很有信心的,毕竟她穿过来之前虽然是在上初一,但是初二的课程也已经在自学了。

总之,只要合理安排时间,多看笔记多刷题,顺利的话,这学期期末,她应该能跟上目前的进度。

看着眼前暂时还宛如天书一般的高一课本,初俏叹息一声,在心里自言自语:

重回年级第一之路,道阻且长。

初俏同学,你可要争点气呀。

*

一中的晚自习九点半结束。

司机老张打电话说家里孩子发烧走不开,今晚可能没办法来借她们,初父倒是嚎着要亲自来接她俩,但他下午就去临市准备下一个要开机的项目,也是有心无力。

“没关系,我和姐姐打个车就行。”

初俏没有为难他,从学校回山月庭也就不到十分钟的车程,打个车回去就行。

不过初俏打电话给赵盈盈的时候,对方说要跟傅斯年留下来多自习半个小时,让初俏自己先回去。

脑海中闪过废墟里的一幕幕场景,初俏心情有些闷,不太想这么早回去了。

一半为了减肥,一半为了散心,初俏决定步行回家。

吹着夏夜的凉爽晚风,初俏想起了很多事情。

在那场地震意外之前,其实初俏就已经对傅斯年有了些许朦胧好感。

说是爱慕有些不切实际,毕竟她那个时候还是小学生而已,但她在眼中的傅斯年,和周围那些男孩子都不一样。

他身上好像有一种和别人都不一样的劲,明明含着金汤匙出身,却像是沐浴春雨的翠竹,铆足了劲地往上窜,把同龄人都远远地甩在身后。

这样的他足以成为在校园的人潮之中,也能一眼发现的,闪闪发光的存在。

会对这样的人产生好感,初俏一点都不觉得奇怪。

更别提后面又因为地震而产生了交集,两人在生死间走过一遭,这样的好感就显得越发清晰,几乎就要萌生成爱慕之时——

莫名其妙的来到三年后,现实打破了她所有的少女心。

初俏叹息一声。

心情低落地走到公园附近的长楼梯处时,初俏瞥见一角熟悉的深蓝色制服,停下了脚步。

一排排暖黄路灯将底下的阶梯照得明亮,这个点公园附近人不多,但即便是有人,见了这情景也只是加快脚步,当做什么都没看到的快速离开。

因为坐在阶梯最高处的少年面前,站了六七个手持金属棍棒球棍的不良少年,有染金毛的,有编脏辫的,还有剃了个光头的小哥,一看就是混迹社会惹是生非的混子。

这样的人,普通人都知道少惹为妙。

初俏原本也怕,想小心翼翼贴着墙边下楼,可被人围住的少年腰间缠的是一中的校服。

不仅如此。

黑色背心和迷彩裤,这是早上给她校牌那人的打扮。

白天还不太明显,晚上这个坐在台阶上的背影一看,恍惚间让初俏想起了自己小时候家里养的阿拉斯加。

她家小黑坐在家门口的院子里时,背影就跟他一模一样。

虽然看上去超大一只,又凶神恶煞,但是从来就不咬人,小时候的初俏常枕在小黑身上睡午觉。

初俏动了恻隐之心。

然而她没开始下一步的行动,对面领头的小脏辫却拿棒球棍指着她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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