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日清晨,应天情很早就蹲在了冰封城东的传送阵群上。
天空还是灰蒙蒙一片,透过风雪,应天情甚至能看得到天空上隐隐在闪烁的群星。
街上空荡荡一片,基本上看不到人影,寒冷的风让他的头脑分外清明。
借着这安静而又缓慢的时光,他坐在角落里缩成一团,闲适地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
他对妖娆扬言,自己必不会一生追随她的身影。
一想起自己的这句话,应天情就忍不住扯起自己的嘴角,轻笑起来。
“应该是忘不了吧?”
默默自语。
“不过也不会让她觉得我是负担。”
经常问自己为什么会喜欢这么这个野蛮,不留情面,一点也不花心不可撼动,还经常对自己翻白眼的女人。却一直也没有找到答案。
不过现在应天情似乎有些了解,自己为什么被那臭女人吸引。
因为她逍遥恣意,五彩缤纷的人生。与她在一起的时候,是他人生最凶险,最曲折,离死亡最近的时刻,但是也最热血,最激烈,最出人意料的时光。
一人一生,说短不短,说长不长,如果像那些神宗的太上长老们,日日只知道入定修炼,有的时候连魔战都不屑于参加,那么十年如一日地枯坐,这样的人生,必然索然无味。
他的内心渴望充实,渴望看尽天下,所以遇到妖娆,她在他面前展现出了人生可以那样绚烂的篇章,那么深刻地震动了他灵魂深处最深的心弦。
“等你找到四枚陨骨,救出血十三后,我们再也不会有交集时,我就离开神宗,去寻找我渴望的天地。到那时,也许我就能放下你,不过现在,请让我继续看着你……”
应天情轻轻一叹,不过叹息中没有酸涩,只有释然。
他好像找到了一种平衡。
不是“你幸福,我就幸福”的那种苦楚退让,而是“我喜欢你,仅此而已”的自我认同。
喜欢没有错,但我不需要打扰你,不需要回应,因为这是人生中值得纪念的痕迹,也许随着时光流逝,这只会变成回头才能看到的曾经。但我享受此刻的心情,并感谢这样的人曾经出现于生命里。
时间很快过去,应天情的耳边已经响起了轻巧的脚步声。
“来了?”
应天情顿时站起身来,用目光迎接妖娆的到来。
“哟,这么早?”
“你来多久了,好像脸都结冰了喂!”
妖娆大眼睛扑闪扑闪,饶有兴趣地对应天情的冰脸戳来。
“滚,一边去,这是冷酷,冷酷的英俊,不懂欣赏的家伙!”
应天情顿时呲牙一把打开妖娆的手指。
不过看着妖娆的目光却越发柔和。
“谢谢你这样从容,不躲闪,也不嘲笑,永远以朋友的姿态站在这里,所以给了我时间与台阶,让我慢慢走回真正朋友的位置。”
“切!明明就冻得话都说不利索了。”
妖娆身上爆出一道烈焰热风,顿时吹散了二人身旁的冰雪。
“快走吧,不经冻的家伙,昆梧大陆可是个温暖的地方,再也不用担心去那里还会遇见大雪的天气,不过从霁雾城到昆山宗的总坛,我们还得走上一日两日的。”
不可能直接把传送阵建到上四宗的总坛门口,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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