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胡钰特殊的穿着,还有绝艳的面孔,随处一坐就能引来许多搭讪的人类,寻着人最多的地方就能找到。
汪乐和胡钰会碰面后,为了避免总被人关注,暴露汪乐的狗耳朵,胡钰还特地去买了一件短袖和裤子。
“不舒服。”胡钰皱眉,疑惑地问道:“小汪,这样的衣服你是怎么适应的?”
牛仔裤紧贴着腿,感觉都走不动道,上衣的质量也一般,不像丝绸褂子那般柔软。
汪乐无奈地说道:“在城市里生活都这样,穿着穿着也就习惯了。”
他习惯穿人类的衣服,也逐渐喜欢上了这个城市,接纳了这个地方,其实主要的原因是秦柏朗在这里。
汪乐的心思太好猜测了,胡钰为汪乐整理下帽子,遮住细犬的耳朵道:“不要为了他彻底改变自己。”
胡钰是保守派的妖怪,他觉得妖怪最好要是远离人类群聚的地方,在偏远的地方生活就好。
他开始以为汪乐也是这样的小妖,偏爱山野的广阔,却没想只是因为喜欢上了另一个狗,就可以全然放松地融入了城市。
不过那日粗略一见,他感觉秦柏朗并不是汪乐口中简单的黑狗妖,正要再次询问,却听见汪乐不以为意道:“我真的好喜欢阿朗,想要和他住在同一个狗窝,吃同一碗狗粮。”
一只狗即便是再温顺,也有着自己的领地意识。
听见这话,胡钰心道,汪乐是真的喜爱极了秦柏朗。
于是胡钰便没有再说出泼冷水的话,道:“他要是欺负你,姥爷帮你收拾他。”
在胡钰的眼里,汪乐就和自家的狐狸球一样,都是脆弱的小崽子。
“阿朗才不会欺负我。”汪乐笃定地回道。
“那,七舅姥爷。”汪乐想起了和胡钰闹了一场乌龙,十几年没有见面的封岑,好奇地问道:“你要是回去了,就要和他分开了吗?”
莲花镇偏远,封岑一看就是受不了枯燥的人类,七舅姥爷好不容易找到了他,却要再次分开。
胡钰勾起嘴角,道:“封岑和我一起回去,唔,被自愿的。”
作者有话说:
秦柏朗:…毁灭吧
老爷是攻哈
阿朗不会骗我
汪乐给狐十五买了新的足球,给狐小妹们选了亮闪闪的小发卡,他还想给土狗屯子村委会购置一些玩具,送给未成年狗妖。
商场宠物店,摆着造型新奇的狗狗玩具。
小狗在幼年期牙根痒痒,总是喜欢咬东西,汪乐小时候条件不好,只能咬着捡来的粗树枝,不卫生还咬着不舒服。
汪乐便订购了十几个橡胶球和绳结磨牙具,还有补钙的小肉干等零食。当然也没有忘记曾经照顾自己的老黄狗村长和花狗婆婆,买了礼盒装的老年狗保健品。
最最最重要的是,汪乐给秦柏朗买了二十只毛绒鸭。
汪乐曾经心底暗自发誓,他有钱后要给秦柏朗买一百只毛绒鸭,可是他花掉了兜里的最后五毛钱,也只能勉强凑出二十只。
幸好这次得到了和七舅姥爷一起演戏的机会,赚了些外快,不然以他微薄的工资更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了。
剩下的八十只等着再赚钱买给阿朗吧,汪乐默默地记在小账本上。
胡钰颇为无奈地看着花光所有钱的汪乐,一只小傻狗,所有人都想到了
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提交/前进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