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霆早就做好了准备,季渺的眼睛一亮,“我早就想要来这里了,可是这里需要预约。”
这还是明盛霆为了二人世界做的准备,虽然现在多了一个电灯泡但是他也很满足了。这里能够成为网红店倒不是因为那些花里胡哨的东西,而是因为店主人的爱情故事。
店主是在十八岁的时候遇见了他的初恋,那时候他还野的跟个猴子似的,刚和老子大吵一架七个不服八个不愤的从家里走出来。
他打扮的流里流气,一手插兜走起路来也不怎么正经的样子。但那时候他觉得自己特帅,跟个木头似的多难看啊,要的就是这种痞帅的样子。
他走过老家小桥上的时候看见一群大学生来写生,他学习没天分高中就辍学了。店主叼着一根狗尾巴草远远的看着,一个穿着白衬衫高马尾的姑娘就走进了他的视线。
按照的套路,店主应该像是忽然打通了任督二脉,然后努力奋斗从一个辍学的高中生逆袭成为名校毕业生,在大家羡慕的目光中通过自己的聪明才智吊打一众普通人,顺风顺水成为上市公司老板。最后勇敢追爱,蓦然回首他喜欢的女孩也喜欢着他,两个人双向奔赴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
但是店主没有,他不能立马从学渣变成一个学神,也没有逆天的运气。他记住了那个女孩子很久最后娶了同村的姑娘,他后来的路走的也不顺,跌跌撞撞什么都做过,最后终于在餐饮行业做出了一点成绩。
他开了家店叫那个她。
所有的人都说店主心里忘不掉那个姑娘,
那个她就是指那个姑娘。
这件往事是店主在和客人交谈中说出来的,客人将他的故事用各种肉麻的酸话复述了一遍。然后店主就成了一个爱而不得的有故事的人。
营销号大肆宣扬,有不少人特意找来。
然后在夜半时分拍一张照,配上悲伤的音乐,自己也成了有故事的独特的人。
但是店主说,这个故事大家只知道前半段,姑娘长什么样子他早就不记得了,印象最深的也就是那件白衬衫了。
或许那个姑娘在他心里曾经是特别的,但是那不是爱情,是他还青春懵懂时一种对于美好事物的向往。而他店名里的那个她指的是自己的爱人,因为陪伴着自己的是她,风风雨雨一起走过来的也是她。
或许她没有白衬衫姑娘漂亮,没有白衬衫姑娘文化高,但是她对于自己来说是世界上最好的。
这件故事的反转让大家有了些许思考,生活中并没有那么多的轰轰烈烈,平淡的生活就是最好的。对于店主来说,他有了自己的门面,和爱人健健康康平平安安这就是最大的幸福了。
有人说他嘴硬,有人说他是对白衬衫姑娘爱的太深难以说出口。
听到这种言论的时候,店主和他的爱人只是一笑而过。
生活是过给自己的,至于别人,随他怎么想去吧。
这里没有包间,只有一个个的隔间,好在有门帘,可以遮挡大部分的目光。
大家都忙着吃饭拍照,没有几个人注意到他们。
店里全部都是店主的家乡菜,分量扎实,和一般的网红店精致小巧的分量截然不同。
季渺的心情被美食治愈,吃饭的时候虎子用妈妈的手机打来了电话,虎子妈妈已经入职了,这里的工作环境很好,虎子妈妈适应的很快。虎子每天早上去帮外婆割草喂鸡,外婆不用和之前那么累了。
明嘟嘟十分自然的占据了整个镜头,虎子看见嘟嘟后高兴的挥着手。
明嘟嘟对着屏幕亲了又亲,“嘟嘟,嘟嘟都想你啦。”
虎子高兴的不得了,“我也想你了,李爷爷家的猪下小猪崽了。”
一句话忽然让明盛霆和季渺意识到了什么,他们去嘟嘟爷爷奶奶家的时候是带着葱花去的,回来的时候他们把葱花给忘了。
明嘟嘟显然还没有想起来这件事,他对小猪崽有十分强烈的好奇心,“嘟嘟,可以看吗?”
虎子跟他保证等过两天就给小猪崽拍视频,明嘟嘟十分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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