么馋。”
“可我想和你分享。”
南遥听了这句话,沉默地留了下来。
白芜很久没吃红烧肉了。
红烧肉得用肥瘦相间的猪肉做。
野猪肉不行,野猪肉不经过特殊处理的话,异味会比较大。
只有这种家养的猪肉,做起红烧肉来才香。
他们家杀掉的这一头猪恰好处于最合适的年纪,肉不老不嫩,膘不肥不瘦。
白芜特地留下来的五花肉还剩一块。
他细细将五花肉切成麻将块大小放了葱姜蒜、吉吉草等香料腌制。
一切准备好后,他用破锅炒了糖色,再将肉放下去慢慢翻炒,而后放一点酿酒剩下的红瓜囊当酒糟,慢慢炖。
锅里的汤汁刚煮开,红烧肉便飘出一股浓郁的香气,白芜吸吸鼻子,“米舂好了吗?”
“已经洗过了,你来放水。”
米是今年的新米,白芜亲自检查了一遍,把里面的稻壳挑出来,然后放上适量的水,放到火塘上煮。
这边的红烧肉炖好了,这边新煮出来的米饭也好了。
新米煮出来的米饭油润清香,粒粒分明。
白芜撩起一块,尝了一小口,能尝到淀粉独有的清甜味。
“吃饭啦!”
今天的晚饭是红烧肉和烤韭菜,配大米饭。
饭菜一摆好,白芜迫不及待地夹了一块红烧肉,放到洁白的汤米饭上。
褐色的汤汁渗入米饭中。
白芜咬了一口软烂的红烧肉,红烧肉肥而不腻,瘦而不柴,香而不冲,一咬下去,口腔里满是柔软的肉汁和软烂的肉。
白芜幸福地眯起眼,又尝了一大口白米饭。
米饭越嚼越清甜,恰恰中和了红烧肉那一点油腻的余味。
白芜咽下嘴里的食物,“你们快尝尝!尤其祭司大人,你快动筷子。”
岸吃得头也不抬,含糊道:“你们再客气,红烧肉都要被我吃完了。好吃!芜,你昨天怎么没做红烧肉吃?好亏啊。”
“昨天没法做,得先把不能放内脏做完。唔,真的好好吃!”
第74章 帮忙
红烧肉是真的好吃, 配白米饭更是一绝。
可惜家里的稻子除了种子之外,能吃就剩那么一点,肉也只剩下大半扇。
白芜遗憾地想, 只能等明年多种点, 多养点,好好吃个过瘾。
白芜家的麦子还剩一些。
天气冷, 懒得做饭, 他用面包窑烤了面包,每天做几个三明治,有蛋有肉有菜有淀粉,一家人的早饭就很美好了, 中午饿了的话, 还能再吃点垫补一下。
他家的酸酸果酱有时候要当醋用, 消耗得很快。
白芜趁晴朗干燥,拉上南遥, 打算再去采点地莓。
因为要去青族的地方, 离得特别远, 他还多带了两个三明治, 打算在那边野餐。
距离上次摘地莓已经过了五六天,没想到他们一到地方, 又撞上了青族的人。
“有缘啊。”白芜落地变回人形,和南遥对视一眼。
南遥微不可查地皱了下眉头。
白芜感觉到了他的担忧。
他们飞行的动静大,青族的人也发现了他们。
“祭司大人,芜——”青族的人过来打招呼, “我们过来捡柴禾。”
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提交/前进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