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擀粉本来切的细,但一煮就粗了,一根根的,小指粗吸,可唆起来极其爽滑,陈思雨没有责备弟弟,看他低着头不吃,还抓了一张饼,怼了过去。
见弟弟不接,问:“就那么想要那把枪?”
轩昂接过饼咬了一口,这是他头一回吃一种会弹牙,有拉扯感的饼,咬了一口,特意看了一眼,麦香带着焦香,份外的香。
再吸一口土豆粉,滑滑爽爽,跟小鱼似的。
这俩样儿就一起吃,简直不要太美味。
男孩说:“咱爸可珍惜那把枪了,活着的时候但凡夜里做了噩梦,我妈只要把枪给他,他就能睡安稳了,是从我手里丢的,我当然想把它买回来。”
原书中曾反复强调,说陈家祥以一已之力,救了整个大后方的人。
虽然没有言明怎么个救法,但以一已之力救很多人,他必定是员悍将。
于这样的人来说,枪是保他命的东西,他自然会特别重视。
而于患有战争疮伤的老兵来说,抱着枪,会起到舒缓心理的作用。
要这么说,那把枪倒也值得要来。可轩昂一意孤行的做法,陈思雨不敢苟同。
她说:“你真想要枪,可以找我,我来想办法把它要回来,私自去买,万一冯修正看你是个小屁孩儿,抢你的大黄鱼呢,抢了大黄鱼还不给枪,万一再暴打你一顿,或者弄死你呢?”
虽然概率很小,但万一冯修正丧心病狂了呢。
轩昂说:“冯修正的妈是钢厂的职工,我是去的他家,跟他妈说明了情况,让他妈帮我要的。”
他倒思虑挺周全,这世上再坏的混混,肯定会听母亲的话,也没有母亲会纵容孩子作恶,害人的,但人心险恶,防不胜防,万一冯修正表面答应,背后使坏,阴他呢。
陈思雨其实有点生气的,这臭弟弟擅自行事,很可能会害死他自己都不知道,就故意说:“真想要枪,不花钱我都能帮你要回来,但你万一被谁不明不白的弄死了,你妈留的,那一蜂窝煤炉子的大黄鱼可就归我了,以后要不要一意孤行,擅自行事,你自己掂量吧。”
轩昂觉得自己好像就吃了两口,一碗滑溜溜的粉就见底了,也知道姐姐刀子嘴豆腐心,是在故意开玩笑激他,所以也不生气。
只说:“但你要枪,冯修正就要你永远给他写稿子,那也不行呀。”
陈思雨噗嗤一笑:“他想得美。”又说:“不用怕,咱试一下,用讹的吧,看能不能讹得来。”
轩昂抓起一张饼子扔嘴里:“用金条换都不靠谱,用讹的就能靠谱了?姐,你不是在哄我吧。”又说:“不能就算了吧,但咱不能冒生命危险。”
“试试吧。”陈思雨说。
她当然不能被冯修正拿捏,变成他的爪牙,再像白主任一样,在被他利用完后,用批的方式扔到陕北去,甚至,如果不是为了苟命,她是绝对不会参于到那场斗争中。
她不想斗任何一个人。
但是,正好最近有个巧宗儿,可以让陈思雨搏一把,试试看吧,说不定连讹带唬的,她不但能要来枪,而且能狠狠治冯修正一把,否则的话,天天被他跟踪,骚扰,她的名声就又要变难听了。
案例是活生生的。
歌剧《阿诗玛》的女主角,就是因为太漂亮了,被心怀不轨的人造谣,明明那位角儿根本不认识造谣者,但口口香传,众口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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