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就要从书架上往下拿墙,陈思雨嘣一声就在他脑瓜子上弹了个脑瓜嘣儿。
“人家冯大钢都是知青队的队长了,还是劳动模范,怎么可能跟你想的一样,对我起坏心思?”她说:“他顶多也就是破坏咱们的演出,不会把咱们怎么样的,还敢拿枪,私自持.枪,等你上飞机公安就把你给逮走了!”
轩昂想了想也是,摸摸鼻子,乖乖的去洗衣服了。
其实想想也不可能。
如今在边疆下放的知青中,北城人最多,男孩子又比女孩子更多,他们中有一大部分都是冯大钢曾经的手下,他从东北自请调往边疆,应该也是为了召集旧部。
现在他等于是,把自己曾经的小将战场转移到边疆了。
而且知青队长是有工资的,还是一份很荣誉的工作。
冯大钢如今在边疆,就好比土霸王一样,他要不是脑子抽疯了,怎么会犯罪?
怕威胁到他的权力,他顶多也就是耍点小计谋,阻止她演出罢了。
区区一个冯大钢,曾经还是她的马仔呢,她怕个啥,其实不用冷峻,她就能搞定的。
所以她并不操心冯大钢,反而,越想越觉得梅老的病有点蹊跷。
正好这时有人敲门,轩昂跳了起来:“肯定是我冷哥。”
开门,还真是冷峻。
“哇,冷哥,你今天可真好看。”轩昂情不自禁的说。
空队除了皮夹克材质的飞行员服,还有常服,而今天冷峻穿的就是常服。
他可真善倒饬,胡子刮的精光,还剃了头发,眉清目秀,白白净净的好看。
其实陈思雨觉得军绿色的皮夹克远比常服更好看,但在重大场合,为了着装的统一性,军人们都是穿常服的。
一身军绿,他有点不好意思,掏了两块钱给轩昂:“我还没吃早餐,你去给我买点早餐吧。”
轩昂说:“厨房里有面包呀,我拿给你。”
“那就去给你自己买个冰棍儿,买瓶汽水去。”冷峻还在递钱。
大九月的天气吃的啥冰呀,轩昂个小傻瓜,想了半天才明白,冷哥这是有私话儿要跟姐姐说,故意赶他走呢。小伙子抓起外套说:“你俩聊吧,我出去走走去。”
待轩昂走了,陈思雨故意叹气,先问:“外公的病还好吧?”又说:“唉,为了外公的病,咱俩……”
冷峻开门见山:“对不起。”又坦然说:“外公没病,他是骗你的,其原因……”声音逐渐走低,他显然很难堪:“是为了咱俩能尽早结婚。”
陈思雨手抚胸,故作惊讶:“不会吧,昨天外公都住院了,他肯定是有病。”
冷峻一双黑白分明的眸子里盛着光明磊落,又说:“他没有病,而且这样做,很大一部分原因是为了我。你这趟去边疆可能会有些麻烦,不过不管你是否愿意跟我结婚,我都会陪你一起去的。你年龄还小,就算我们已经订婚了,结婚也得你自己愿意才好,所以……”
说白了,结婚虽然对陈思雨的职业有利,但她本身的利益并不大。反而,冷峻再过两年就三十岁了,早点结婚,成家立业,于他本身,于他的职务晋升都更有好处。
陈思雨昨天晚上就咂过味儿来了,觉得梅老那病瞧着像是装出来的。
平心而论,她是渴望婚姻的。
她上辈子没有结过婚,恋爱也谈够了,想尝试一下家庭生活。
但被人耍了心眼子,她心里总归不舒服。
要是冷峻为了结婚就顺水推舟,将计就计,那这婚她就不结了。
她才二十出头,以她的能力,早晚都会做芭蕾舞团的团长,没必要用婚姻给自己做备注。
所以甭看她一脸无辜清纯,受了骗的懵,但心里亮的跟明镜似的。
不过冷峻的态度叫她很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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