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你自己看吧,看上啥拿上,要你全看上了,你就全拿走,兑点大黄鱼出来,你也去六国饭店买双皮鞋吧。”
衣服是单位发的,但团级以下没有皮鞋,得穿胶鞋。
胶鞋配裙子不好看,大家都想要一双新皮鞋嘛。
看弟弟一脸委屈,陈思雨试着开玩笑:“就不留一两样给小玉,全送给我?”
轩昂生气了:“姐,我不喜欢宋小玉,你也不要开我们的玩笑,成吗?”
陈思雨心说坏了,该不会自己该死的魅力让她这傻弟弟也喜欢上她了吧。
毕竟她不是亲姐姐,而且见到轩昂的时候他已经是个大男孩了,青春期会迷恋比自己大的女孩子,很正常,而要出现那种问题,是需要开导和干预的。
不过下一秒,陈思雨就不担心这个了,因为轩昂说:“我要找女朋友,要找那种有书卷气,文静的女孩子,才不要疯疯颠颠的宋小玉。”
文静,书卷气质?
陈思雨一想:“你是不是喜欢你们班戴眼镜儿那姑娘?”
轩昂有个女同学,矮矮胖胖,还早早就近视了,戴个眼镜儿。
“哎呀,不说啦,你又取笑我。”弟弟居然脸红了,还跺脚了。
看来陈思雨是说中了。
这也太不可思议了,她的校草弟弟居然喜欢一个平平无奇的丑小鸭。
陈思雨说:“我自己有工资,这几年也攒了几百块了,你冷哥一年两千多的工资也在我手里,我不差一双皮鞋钱。你那些东西要攒下来可不容易,放的地方也是个好地方,先不要动它,原样放在蜂窝煤炉子里,改天等你冷哥回来了,提到新房去。”
“对了,我……”轩昂蓦的止步 :“仍回墨水厂去?”
“你当然跟我一起住啦,你冷哥又经常不在家,晚上你不接我下班啊。”陈思雨反问。
轩昂心里知道姐姐肯定会带着自己的,梅老在装修新房的时候也专门给他买了床,但陈思雨是工作了的人,而且她有很强的事业心,她一直在努力,想拿下芭蕾舞团的团长,是在意不到这种小事的。
而要姐姐一天不吐口,弟弟的心落不到实处嘛。
既姐姐这样说,小伙子就不得不吐槽一下了:“即使冷哥在北城,也一周才能回一次家,哪顾得上接你呀,要说谁对你有用,那还得是陈轩昂。
这傻弟弟呀。
《一尺的确良》是一出默剧,之所以能出彩,全在于他的配乐。
是因为如今的年代和环境,以及人们普遍接受的教育的原来,观众还看不到轩昂,但要给他出国的机会,要能让他去钢琴底蕴更加深厚的西方,他的音乐才华,是能引起轰动和反响的。
陈思雨想做芭蕾舞团的团长,她想把东方的古典,历史,以及现代的热情全部融入舞剧,展现一种完全区别于西方芭蕾的不同风格。
轩昂于她,就是比任何人更重要的人。
或者说,他就是她的金手指。
可她的金手指居然委屈啦?
那必须好好安慰一下呀,陈思雨架起腔调:“可不嘛,一架钢琴就能撑起一部歌舞剧,每天晚上接我上班下班,我家轩昂可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人。”
轩昂开心了,转身看着姐姐,倒退着走:“比冷哥还重要。”
陈思雨一惯抓马,乐得捧弟弟一下:“那当然,男人如衣物,弟弟是手足,你说对于一个人来说,是手足重要,还是衣服更重要?”
轩昂是倒退着走的,突然呃的一声,眉头一皱:“姐,你的衣服来了。”
“什么衣服?”陈思雨摸身上的棉衣和围巾:“我衣服好好的呀。”
觉得身后有人搂自己,回头一看,还真是‘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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