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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千帆辩解道:“摸脑袋的事,能叫摸吗?”

贰先生赞许地说:“呼呼,以前我的主人也经常摸我脑袋的,摸脑袋很正常的,又不是摸肚子。”

烛阴受到启发,又问:“那他没摸你肚子吧。”

沈千帆倔强地说:“怎么可能。”

……怎么可能没有。

一直目送着楚行洲走出花园,老乌若有所思说:“原来傻叉本人长得还挺帅的。”

贰先生一听,连声应和道:“我才是傻叉,我才是傻叉。”

老乌:“……?”

这只哈士奇是不是脑袋有什么问题。

沈小鱼从贰先生蓬松的尾巴大下面钻了出来,“嗷呜”了一声。配合着哈士奇配色看起来,还真的有点狗里狗气,惨不忍睹。

老乌连忙说:“啊呀,小鱼怎么变成狗了?快变回来,快变回来!”

烛阴则盯着楚行洲的车开走的方向,提出了一个建设性地问题:“宝贝儿,你觉得你老板真的不知道哈士奇是妖吗?”

贰先生洋洋得意:“他当然不知道,我掩饰得很好!”

在楚行洲面前,贰先生偶尔会变成人形,自称为这家的主人——贰柏万的干儿子贰柏武。在外人面前,他给自己凹了一个时常忙碌经常不在家的大商人的人设。

比起当人,贰柏武更喜欢当狗。实际上大部分时间,贰先生还是快乐地当隔壁老贰家的狗。

一狗分饰两角,堪称影帝。

老乌听完他的故事,则是笑得龟壳着地,仰天乱滚:“哈哈哈哈哈哈!你叫二百五!”

贰柏武: “=。=”

烛阴和老乌在楚行洲家里实地考察了一番,没有发现任何奇怪的东西,总算相信了这不是什么传销组织的窝点。

唯一的缺点就是太空荡,好像确实需要一只宠物的陪伴。

“客厅里确实太空旷了,还缺少一只老乌龟来装点。”老乌说。

家里没人,小乌龟和“小青虫”就变回了正常大小。

烛阴本体是条三米长的大黑蛇,头部有一根刺状的角鳞,通体都是黑色的鳞片,眼睛发绿,模样非常吓人。

如果他总是以本来的大小招摇过市,真的很容易把人给吓死。

而老乌作为乌龟,上街虽然不至于把人给吓死,但他的块头也不小。他的本体就像是海龟那么大,这么大一只乌龟上路也很难逃过路人审视的目光——更何况他还身负着赤水市海洋馆两千块钱的悬赏通缉令呢!

这两个家伙为了掩人耳目,潜入楚总家的院子,自然不能用人形,干脆就把自己变小了一点,悄悄潜入,想来看看沈千帆到底是不是身陷传销组织了。

好巧不巧,却被三只好动的小狗崽打乱了计划,还被踩了尾巴,弄得烛阴一脸倒霉相。

到了房间里,沈小鱼抱着鱼缸给大家炫耀它的小金鱼。

老乌一看那两条金灿灿的漂亮金鱼,顿时两眼发光。

他当即从龟壳里掏出几本厚重的书,戴上老花镜,翻到了《珍宝篇》的某一页。

“九尾金翎鱼苗,体态呈现幼鱼状,长约二寸有余,通体金黄,腹部为月牙白色,尾鳍和脊背偏红。性格温和,能上天入地,见人不惧……”

老乌举起书,把金翎鱼苗的图画放在了鱼缸边比对。

确实有**分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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