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得神秘和好奇。
陆远跟他们这地方散发着不一样的气息。他们这个地方就是个偏远小县城,麻雀虽小,五脏六腑俱全。这里没有大城市的快节奏生活,整个地方更像电影里的升格镜头,慢下来的调子,像是在爬满青苔的小桥下划过的小船,那竹竿子荡起的徐徐微波。
这里不算是烟雨江南,小桥人家,柔柔的吴侬暖语,也没有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
唯一让人能记住就是夏天的雨,夏天的热,又热又湿,这里年年降水能淹掉路,偶尔可以体验一下走路顺便泡个脚。
本地人粗犷也不讲究,白色老头衫裤衩洞洞拖鞋也能继续出门。林行知是这里土生土长的本地人,他的影子跟人是一体的。但他看陆远的时候,总觉得有时候他没有影子,不知道能落脚在哪。沾点这里的气息,但又沾点儿那跨过大洋的洋墨水气味。钢筋水泥、青草绿水、和胭脂酒水混杂在一起,他闻不出来陆远到底算哪里人。
陆远偶尔认真起来让他害怕,都不能算上认真,该说是吓人,总觉得清澈晴朗的眼眸后面藏着风雨雪,要掩埋什么似的。
他早上一起来准备去上学,换好校服,就瞧见穿着校服的陆远有些清瘦,风吹起来的时候,能贴在瘦腰上,腰瘦归瘦,但很有劲,别问他怎么知道的,打桩机似的,小兔崽子。
陆远个子跟他还差点高度,总感觉以前陆远被亏待过,怀疑他营养不良。因为刚开始认识的时候脸上的颧骨很突出,手腕腕骨也突出,下颚线也锐利。现在的人好像都追求瘦才能好看或者帅气,可林行知不这么认为,适当的体重才能称得上健康好看。
但陆远另当别论,瘦起来,有种想要怜惜他的感觉,总想质问这人,从小到大到底有没有好好吃过饭。
只有人瘦,没几斤两肉,骨头才会贴着皮肤。陆远笑起来的时候扯起来的不是肌肉组织,而是脸皮,那时候瘦得让林行知心疼。
他把厨房堆满角落的泡面全给打包带走了,现在能做饭给陆远一起来吃,或者带他回家吃。每天早上必要逼他喝牛奶,脸颊上有点肉了,好像长点个子了,投喂的人多少有点成就感。
陆远靠在阳台发黄的石头栏上听电话,不知道是谁的,沉着脸,敷衍几句就挂了。
林行知就那样隔着木桌子看,明明太阳高悬于空,万物都有影子,他也有,在那有些脏污的白瓷砖上,可唯独这时候陆远没有影子。
林行知看他情绪不对劲,不会讲什么安慰话,也没说什么,拎着车钥匙说他先下去买早餐,收拾好就来骑单车走。
陆远抿了抿唇,若有所思,一把拉过他的手,他们半推半就地到了厕所里。
林行知被亲得迷迷糊糊。
他总会在简单的亲吻里犯迷糊,因为喜欢,比第一次的做爱还要喜欢,感觉这样两个人贴得很近,久久的拥抱,不存在上面与下面的层级差区别,也不存在爱或被爱的划分,两个都是在爱与被爱,公平又满足。
拥抱对方身体,仿佛一个人存了两个心脏在挤压拥抱狂跳。
现在陆远的吻就是磨人,称得上温柔,他全身上下的暴脾气刺就慢慢地被他磨软了,明明快上学了还要强吻他,怕留痕迹被同学们发现,可他现在一点也不生气。
十七八岁的少年初品爱情的禁果,禁忌又兴奋。
陆远的亲吻像是慢性毒药一样在渗透,麻痹了他的大脑到神经中枢。亲吻发出淫靡的水渍声似乎是恶魔的低语一般,带着魔咒,让他四肢都软了,神志不清,眼神涣散且散发着懵懂的暧昧情愫,直愣愣地在说——我的浑身上下都向你打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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