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他消失了,也没有人会在意。
……才怪。
最起码自己文底下的读者们会破口大骂:狗作者快更新啊怎么太监了!
温肃柠数了数自己的存稿,目前还有四万字,《鉴宝》目前已经到了七万字,再过五天就要上架了,到时候需要爆更。
上架后的第七天,会有一个均订榜,按照均订多少排列,可以说是整个起程网曝光最好的榜单了,很多作者都会选择在上均订榜之前爆更,争取在那天多赚点钱。
温肃柠数了一下,自己的存稿差不多还够撑六天,他当然不能眼睁睁看着存稿被消耗殆尽,等待会儿稍微舒服点,就给牧云笙说,发个烧没必要在医院住着。
温肃柠闲着也是闲着,干脆就用手机在作者后台里面码字。
用手机的速度远远不如用电脑,思路容易连不上,而且很费手和眼睛,写了不到十分钟,温肃柠就烦了。
他看了眼自己手腕上的号牌,掀开被子想要下床到窗边站站,却嗅到了一股浓郁的炸鸡香味,让他本能地咽了下口水。
温肃柠扭头,牧云笙正推门进来,手上KFC的袋子是如此显眼,他头发和肩头都有点湿,显然是跑到医院外面买的。
“肯德基疯狂星期四。”牧云笙笑道,“不知道你爱吃什么,就按照我的口味买的。”
温肃柠的胃口一下子被勾起,正要说谢谢,牧云笙便将另一只手抬起,把袋子放在了温肃柠面前的小桌上。
“这个是给你的粥。”
温肃柠:“………………”
在少年沉默又有几分难以置信的注视下,牧云笙解释道:“你昏迷的时候洗了胃,24小时之内不好吃固体食物,先忍忍吧,明天再一起吃好吃的。”
温肃柠将已经到嘴边的很多话咽下去,艰难地点了下头:“好。”
牧云笙把粥拿出来,又摸出来一瓶牛奶和一罐椰子水。
温肃柠将粥的盖子打开,里面加了许多肉末和切碎的蔬菜,他用勺子稍微尝了一口,咸口的,很香。
对面的牧云笙迫不及待地拿出一根香辣鸡翅,咔嚓一口咬住外面的酥皮。
温肃柠突然觉得手里的粥不香了。
他闷头喝下去一半,半流质的温热肉粥顺着食道落入胃里,非常明显地缓解了不适。
牧云笙两点多才吃的饭,现在一个半小时过去,又火速咔咔干掉了五根香辣鸡翅,开始消灭蛋挞。
看温肃柠的视线时不时瞟过来,牧云笙想了想,将蛋挞推给他:“这个应该是可以吃的吧。”
前世温肃柠基本上不会吃这种快餐,可现在也许是变年轻了的缘故,各种油炸食品和甜食开始散发着致命的吸引力。
他咬了一小口蛋挞,和牧云笙两口一个的豪迈相比,吃相相当斯文。
牧云笙吸着可乐看他,温肃柠的血色还未恢复,脸色倒是比最开始好看了不少,他的唇颜色很淡,连指尖都是苍白的,宽松的病号服衬得他更加伶仃,也因此显得乌发和眼眸更黑。
牧云笙抱过温肃柠,就算隔着衣物,也能感觉得出他到底有多瘦。
牧云笙都恨不得分他十斤肉,二十斤也行,反正自己很快就能吃回来。
明明昨晚哭的那么崩溃,今早还遭遇了被赶出门的不公正对待,温肃柠的神情仍旧平静,像是完全忘记了都发生过什么。
牧云笙不禁暗暗松了口气,他最担心的倒不是温肃柠身体,毕竟他正住在最好的医院里,会有专家为他诊疗。
对病人而言,良好的心理状态和稳定的情绪,比什么都重要。
温肃柠吃饱,粥还剩下一些,他没勉强自己,停止了进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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