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云笙此时的紧张和局促更加验证了她的猜想,毕竟都已经23岁了,虽然牧云笙平日里的种种表现,总让她感觉儿子还是个没长大的小孩。
儿子长这么大了,终于第一次有了要谈恋爱的征兆,褚璇自然按捺不住心中强烈的好奇,于是,她和牧晟对视一眼,故作不经意地问道:
“云笙啊,你什么时候谈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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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暮打开车门,撑起伞,迈入雨幕。
他在车前绕过半周,来到副驾驶,为从中出来的夏敬云遮雨。
夏敬云身上披了件棕色外套,肩部明显比他要宽些,夏敬云没想到下着雨竟然这么冷,秦暮看他穿的单薄,立刻把还带着自己体温的衣服给他披上。
他鬓角散落的碎发扫在颊边,温润眉眼间带着股淡淡的忧郁,隐含的悲悯神情似乎和温肃柠惯常的懦弱有几分相似。
不过在秦暮看来,温肃柠根本比不上夏敬云的一根头发丝。
“小心脚下。”秦暮体贴地为夏敬云提醒脚下的积水。
两人共同撑着一把伞,无可避免地挤在一起,秦暮能嗅到夏敬云身上属于颜料的淡淡味道,融进夜晚的雨幕中。
这是夏敬云独有的气味,一如他手上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完全洗净的颜料,成为他的标志,也是温肃柠无论如何,也模仿不出来的。
只是个空有外壳的替代品罢了。
“谢谢。”夏敬云走上台阶,秦暮激活密码门,故意问道,“能猜到密码吗?”
夏敬云摇摇头。
秦暮笑了下,在夏敬云的注视中,输入他的生日。
夏敬云惊讶地看到门锁开启。
秦暮:“待会儿把你的指纹录入进去,你就住在这吧,不用想着找房子了。”
夏敬云很快回过神来,点了点头,这是他回来之前秦暮就和他说好的。
秦暮有一套空着的房子,面积很大,也可以当做画室,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就让他回来之后住。
他们俩大学时期就是非常好的朋友,如今秦暮事业有成,愿意提供帮助,夏敬云当然很乐意接受。
夏敬云走进客厅,秦暮在他身侧抬手,将灯打开,手臂从夏敬云肩头越过的姿势,像极了要将对方拥在怀中。
夏敬云环视一周,回头笑道:“这里真要给我住?”
“那还能有假?”秦暮为夏敬云取下他肩头的外套,轻轻拍了下夏敬云肩膀,“坐,稍微喝点暖暖身子。”
夏敬云坐在水牛皮沙发上,自然而然地看向落地窗外的后院,雨水模糊了一切光景,形成半透明的屏障,将夜色和寒冷阻隔在外。
屋内灯光昏黄温暖,落在吧台后秦暮的肩背,数年未见,秦暮变了很多,他更挺拔也更沉稳了,摆脱所有的年轻气质,完全成了个可靠的男人。
秦暮知道夏敬云正在身后看他,他控制着一举一动,好让自己显得优雅稳重。
秦暮抬手,从酒柜左上方选了一瓶龙舌兰——虽然这酒只能勾起他昨晚堪称暴怒的回忆,但确实是此时此刻最能表现他心绪的。
为爱倾尽所有。
秦暮就要打开酒瓶,结果瓶塞在他手中纹丝不动,秦暮再使更大的劲,还是拧不开。
秦暮:?
他以为是手掌太滑了,用纸巾擦了擦,再去尝试,结果仍打不开。
奇了怪了。
夏敬云正在看着,秦暮不能像往常那样,用衣服包着使出吃奶的劲,只得换一瓶,反正他酒柜里有很多不同牌子的龙舌兰。
秦暮换了瓶Don Julio,狭长的金字塔形瓶身和球形瓶塞更加方便打开,他使劲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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