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七零去鉴宝》的实体书设计已经完成,现在温肃柠需要按照合同上的要求写亲笔签名,再寄回出版社,书本制作时会把签名这张纸夹到书里装订。
“枫糖云杉”这四个字并不简单,温肃柠知道自己有的活干了,编辑希望他能在一周内写完,温肃柠算了一下,每天签六百份,怕不是手都要断掉。
其中还有几百份特签,是专门给《鉴宝》的霸主们写的,每个霸主都给《鉴宝》打赏了至少两千块钱,最起码实体书出来了,得给人家一点小福利才行。
温肃柠从书包里掏出黑色水笔,先再草稿纸上练了十几张。
温肃柠的字一直挺好,就是他之前还从来没写过自己的笔名,他花了心思专门做了些小设计,让整体呈现出来的视觉效果更好。
觉得差不多了,他就把纸拿过来,坐在桌签认真地开始写。
温肃柠一直写了两个小时,才搞完三百多份,也就是说,之后他每天要拿出至少四个小时的时间写签名。
多么甜蜜的烦恼啊。
他站起身来,活动着腰腿和手腕,规划着自己暑假的时间安排。
傍晚时分,牧云笙打电话约他出去吃饭,温肃柠中午的饭还没消化,晚上想吃点清淡的,两人就专门去了一家素菜馆。
饭后牧云笙理所当然地跟着温肃柠回了家,看到卧室门口的一箱子纸,牧云笙好奇问道:“这是什么?”
“签名纸。”
“哇,实体书要开始上了吗?”牧云笙兴奋的蹲下身,去摸那些纸,“这么重的箱子自己搬上来的?”
“嗯,中途休息了几次。”
“不错嘛。”牧云笙很是高兴,看到温肃柠的健身卓有成效,他作为教练相当自豪。
这时他注意到了温肃柠桌子上已经写好的那几摞,枫糖云杉的签名字体俊秀,让牧云笙不得不感叹果然是温肃柠,无论做什么事情都如此完美。
牧云笙拿了张空白的纸,道:“给我也写一张呗。”
“这些都是要寄给出版社的,不能随便抽走。”温肃柠把纸从他手里拿回来,放回原处,“你想要的话我随时可以给你写。”
温肃柠摸过桌上的黑色记号笔,拔下笔帽,左手抓住牧云笙的胳膊,右手握笔,在他脖子上斜着落下第一笔。
六月末的天也够热了,牧云笙又身强力壮,只穿的短袖黑T,微凉笔头落在颈侧的瞬间,他浑身僵了僵,想要去看温肃柠,却又怕动作影响签字,只得强行忍住。
横、竖、撇、捺……温肃柠的字顿挫有力,每个转折和停顿都让牧云笙呼吸紊乱,最后的三撇更是如同轻羽,搔在锁骨处。
“好了。”温肃柠将笔帽盖上,他欣赏着自己的签名,满意地点了点头。
牧云笙对着衣柜上的穿衣镜照了照,枫糖云杉四个字从他颈侧一直斜向下,写到锁骨窝处,如同黑色纹身,在他身上烙下温肃柠亲手创造的痕迹。
温肃柠就要坐在桌边继续签名,突然听到了脱衣服的声音。
他回过头,就看到牧云笙把T恤扒下来了。
只见牧云笙指着他的胸口,满脸兴奋地道:“来来来,在这写。”
温肃柠:“…………”
温肃柠只得重新
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提交/前进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