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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帮派影视文化的影响,他觉得自己就是那种随便学学都能全年级第一的天选之子。

当然,那个时候他不是第一,是第二,万年老二。

沈平高二的时候非常看不起“奋斗逼”陈抒意,并且觉得作为一个天选之子,他的高中应该更加丰富多彩,比如那句歌词唱的“喝最烈的酒,恋最美的人。”

所以他当时看上了隔壁班的校花,不是因为喜欢,就是脑子一根筋的觉得他们俩这叫俊男配靓女,应该天生一对。

当时校花的处理方式也简单直接,校花谎称自己喜欢的是陈抒意。

于是当时的沈平把陈抒意当成了自己命中注定的对手,成绩上的死敌,感情上的情敌。相当幼稚。

“我还真没喜欢过谁。”沈平领着陈抒意穿过甬道去了正厅里头,穿过屏风有个餐桌。

在两人都坐下之后,经理过来给两人都倒了茶,然后就去厨房看菜了。

这儿是沈平自己的地方,他刻意买的一个中式宅院,里面的工作人员也就一个经理,俩服务员,一个大厨还有平时的保安。

沈平说完之后看到陈抒意手上拎着的小塑料袋,有些好笑:“一般餐厅不让自带食物饮料的?”

陈抒意没有接他的茬,反而眉头皱的老高:“你说你没喜欢过谁,那这次的丽丽呢?”

陈抒意和沈平的关系其实也能算的上朋友,主要这位二少性格太古怪了,能够和他玩得来的人实在少。

“这就是我找你的关键。”沈平一下子来了精神,腰板挺直了,“我想暂时把丽丽放在你这里,我爸妈不让我和丽丽同居,我怕我爸会杀了她。”

陈抒意感觉自己眼尾跳了一下:“现在是法治社会。”

“我知道是法治社会,和这个没关系。我爸妈挺喜欢你这个后辈的,我觉得丽丽在你哪里很安全。”沈平说着,顺便给自己的经理发了个消息,让经理把丽丽带过来。

“你不觉得你一个人住太孤单了?”沈平又道。

“我不习惯同居。”陈抒意感觉自己和沈平说话有些死脑细胞,“而且就算我的性取向是男,一个女孩子和我待在一起也……”

他的话没有说完,因为经理已经抱着丽丽过来了。

是的,抱着。

陈抒意沉默了一会儿:“丽丽?”

“对。”沈平点头,“是个很漂亮的小姑娘。”

陈抒意打量着丽丽白皙的皮肤,粉红色的嘴唇:“这是一只香猪?”

对的,所谓丽丽,就是一只小臂长短的粉红色小猪猪,就现在这个娇小的体型来看,确实挺漂亮秀气的。

沈平纠正陈抒意:“是一只肉猪,我前不久去养殖场看了一圈人家送我的。”

“能够长到三百多斤。”沈平补充,“不过我听说猪很聪明,比一些傻狗还要聪明。”

陈抒意其实更想问为什么沈平的父母不让他养猪,不过这个想法在脑子里过了一道,没有问出来。

其实挺容易猜的,沈平的父母被沈平的骚操作搞得有点PTSD了,他们大概害怕自己家这个儿子从中体会到乐趣,然后不干执行总裁了,去做养猪大户。

仔细想想沈平可能真的有这个想法,不然一个搞游戏主机的,跑去养殖场干什么?养殖场的猪又不能给他们生出新科技。

无奈之下,陈抒意还真就收下了丽丽,他觉得自己最近可能真的需要一个陪伴自己的宠物调节心情,虽然这个宠物有些特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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