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悠悠面朝着林子朝山坡底看,心情有些复杂的皱起眉。
忽然,一大片五彩斑斓的泡泡顺着风飘到了她这边,杨悠悠回过身就看见一个扎着羊角辫的可爱小姑娘正手持着喷泡泡的塑料玩具手枪随意发射,还有几个小朋友欢乐的围着泡泡追逐、嬉笑。
“阿姨,你在这里看什么呀?”一道童音从她的侧后方响起,杨悠悠调转方向低头看去。一个大约有六七岁大的小男孩在离她两三米远的地方正仰头看她,“我奶奶说,这里有大蜘蛛变的怪兽,专抓不听话的小孩。”
“蜘蛛变的,那不该是蜘蛛侠嘛?”杨悠悠被小孩童趣的话语引笑,“阿姨是大人了,不怕怪兽。”
“我也不怕。”小男孩说完这句就撒腿跑开了。
杨悠悠顺着他跑走的方向看去,刚好从广场舞里散场的阿姨大爷们正三两成群的终场休息。那个年龄段的人都很健谈,尤其是提到关于过去的话题,七嘴八舌下可能就把她想要打听的事情说的差不多了。
打听事情需要技巧,也是她的职业必须,幸运的是,广场舞队伍里还真有一个阿姨知道一些当年发生的事,再被其他阿姨大爷们的小道消息零星补充,杨悠悠记忆中缺少的部分一点点完整。
当年的警察凭借着多方琐碎的线索真的追查到了小孩的母亲‘小蕾’,她们就住在三区顺和街道62号三楼,但当时的‘小蕾’早已经不在家,家中只有她母亲一个人。面对警察的上门盘问,小蕾的母亲装聋作哑一问三不知,再继续问,她就撒泼打滚嚷嚷着警察冤枉好人,并且从头至尾都不承认自己的女儿有小孩。
城里人之间的邻里关系基本都是井水不犯河水,能出门遇见打个招呼聊聊天都算是关系亲近的了,而那对母女的为人怎么说呢,看着都不像惹是生非的人,平时跟邻居们随少接触,但也从没发生过什么矛盾,所以警察走访一圈并没得到什么像样的有用消息。进去她家里搜,也没搜出一件半件跟小孩相关的物品。案件陷入两难,警察招数用尽也拿这样擅长胡搅蛮缠的人没办法,只能放弃。
可杨悠悠清楚,警察办案讲证据,还有更关键的,就是受害事主是个无权无势更没有依仗的小孩。小孩没死就不算命案,在小孩不肯指正,又缺失环境物证的情况下,哪怕所有人都清楚施暴者不出意外就是小孩的母亲,也无法进行最终判定。
这类案件对警察来说就明摆着是吃力不讨好。剥夺小孩母亲的监护抚养权吗?那谁来养这个小孩?抓到小孩的母亲判刑吗?不论公诉还是自诉要由谁来抻这个头?批评教育也不过是走形式,关个一天两天教育一顿也就顶头了,毕竟情断难断家务事。警方又合算了这对母子的年纪,小孩母亲还属于未成年生子,要认真追究下去这案子就越扯越长,越长越臭。
最终警察例行传唤了小孩的母亲,又在几番联系不上及小孩外婆也不认小孩的情况下,只能选择把小孩暂时送去了福利院。
福利院收容了小孩但也不是无条件的,他们会隔三岔五派人领着小孩过来敲门,询问小孩母亲的状况,当然,迎接他们的要么是闭门羹,要么就是一通谩骂,到最后直接被泼屎泼尿。福利院里的工作人员糟了罪,情绪自然不好,对小孩的态度明着还行,就不知道背后如何了。
杨悠悠再行追问,那位阿姨却突然不愿意说了,像在忌讳着什么。就连旁听的人都察觉出不寻常,何况是杨悠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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