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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饭碗大的乌鸦,扑腾着翅膀朝外飞去——下一秒,被谢明烛一筷子钉死在门框上。

“墨鸦。”林尽染错愕道,“魔修?”

仙修用灵鹤,魔修用墨鸦。

身份被识破,络腮胡也不装什么江湖大盗了,双手结印,魔息纵风而起!

方圆和王正立即出手,一左一右持剑绞杀络腮胡的脖子,络腮胡及时低头,交叉的双剑擦着他的头巾而过——头巾掉了,露出里面霜白色的长发。

林尽染眸子睁大,本能起身。

若说玄衣黑袍引魂之花是不灭神都的代表,那一头银发便是幻城弟子的标志。

他们因为苦修血咒之术而造成的白发,赤裸裸明晃晃,一认一个准儿。

络腮胡狞笑道: “若你们老老实实待在扶摇门,我还真拿你们没辙。”

林尽染明白了,这是继影阁和不灭神都之后,又得罪了一个幻城。

在赤霄峰杀死的不灭神都二舵主,其实是幻城安插的碟中谍,这不,耽误人家大事了,可不得报复一下彰显魔界大派的威风?

络腮胡扫开方圆和王正的剑势,脚下纵风,挥刀朝林尽染杀来。

谢明烛立即出剑!

灵芝吓得手忙脚乱:“公子,我说什么来着,遇到魔修了!”

林尽染:“……”

你他娘才是真言灵吧?

灵芝在袖内乾坤东翻西找——掏出一把雨伞。

“公子,咱快逃吧!”

林尽染想说这小厮跟在自己身边这么多年,没一点长进!遇到事情就怕,遇到魔修就逃。

当初在陶掌柜药铺念他年纪小没经验,现在走南闯北这么多年也算见多识广了,偏偏还是这副死德行。

“公子快呀!”灵芝心急火燎,拽着林尽染手腕就跑。

【快快快快快,会死的会死的,我可不想死呜呜呜,我还年轻,我还没看见公子娶少夫人呢,我还要伺候公子的公子呢!】

“……”林尽染心里一软,有点被感动到。

脚步踩在雨里,发出“啪嗒啪嗒”的声音,密密麻麻的雨滴砸在伞盖上,声音连成一片。

“灵芝。”林尽染不走了,灵芝也不敢走了。

前方雨幕中站着一排人。

一道闪电劈空而下,晃的那一头头银发惨白如鬼魅。

灵芝知道危急关头不能自己吓唬自己,可他素来胆小,连妖修都怕,更别提魔修了。

灵芝腿肚子打哆嗦,这样子肯定很糗很丢人,可他控制不住,他没有当场嚎啕大哭就算他勇气可嘉了。

“公,公子。”灵芝把伞柄递给林尽染,自己拔剑出鞘,“在公子捡到我之前,我就是个叫花子,浑身脏兮兮,邋里邋遢,挨饿受冻,还不如富人家的狗。”

“我娘带着我要饭,受尽欺辱和凌虐,没多久我娘就死了,剩下我一个。我记得那时候好像是四岁,有钱人家的少爷拿鸡腿喂狗,狗都吃腻了,耷拉着脑袋闻都不闻,我蹲在一旁,馋的哈喇子都流出来了。”

“狗明明不喜欢吃,看见我抢,它就龇牙护食,我上去拼命,被咬的浑身是血。后来狗叫声引来那个少爷,少爷让家奴把我狠狠打了一顿,骂我小贱种,说我没资格吃,就算扔掉也是属于他的狗的,我没资格觊觎。”

“我饿的眼冒金星,身上全是狗咬的口子,就在我觉得自己要死了的时候,公子出现了。”

“公子对我笑了,给我吃的,还给我治病,给我暖和衣服穿,给我大房子住,给我取名字。您说,灵芝是百草之王,是长寿福禄、吉祥如意的仙草。”

“我想,被百姓供奉在观音庙里的菩萨,就是公子这样的吧!”

“公子。”灵芝眼底蓄满了泪水,“如果有下辈子,我还要……”

“打住!”林尽染瞥他,“说完了吗?”

灵芝打了个哭嗝。

“说完就后边待着去!”林尽染上前两步,“有你家公子在,轮不到你去死。”

第34章 魂力

影阁早已臣服, 幻城却昂首挺胸跟不灭神都硬刚,其“烧杀抢掠”的本事可想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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