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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不上。”

“那看来今天我运气真好。”她一听就高兴起来,限量的!

没错,她的快乐就是这么简单,一只限量的烧鹅腿就够了。

她夹了一块鹅腿肉,咬上一口,鹅肉早就被腌料沁透入味,油脂和肉香味随着汁水在口腔里四溢,真是香得连骨头都不愿意放过。

“好吃,我觉得我可以再来一个腿,你觉得呢?”她抬头目光期待地看着对面。

严松筠并不觉得她可以,按照以往的经验,她八成会吃不完,然后硬塞给他,他就要吃两份饭。

吃剩饭不是问题,问题是吃不下。

所以他果断摇头,直接转账她的注意力,问道:“我的是猪脚饭,你要不要尝尝?”

俞知岁一听就咦惹一声,“一听就很肥腻,我不吃。”

“不会的,我的是猪小腿中段,皮肉之间只一层很薄的脂肪,既不会像纯瘦肉那么干柴,又不会像你想的那样过于肥腻,是最好吃的,大家叫它四点金。”

他一边解释,一边让她看自己餐盒里的菜,“除了猪脚,还有卤蛋、肉卷和酸菜,是不是看起来就很好吃?试试吧。”

猪脚饭实在是街头随处可见的一道美食,对于打工人来说,它便宜好吃又顶饱,俞知岁对它的印象,最早要回到十来岁念中学时。

那会儿紫荆矿业刚搬到容城,俞敏华要在容城站稳脚跟,每天不是在公司忙碌,就是在应酬场上跟人拉关系,每天放学,俞知年就会带俞知岁去快餐店吃饭。

她因为之前被人绑架过,心里头阴影还很重,又是陌生城市,起初甚至不敢一个人出门,俞知年就拉着她走,到了快餐店,先问她吃什么。

多是碟头饭,烧腊饭,烧鹅饭,豉油鸡饭,海南鸡饭,还有猪脚饭,轮着吃过去,可以吃十天半月不重样的。

后来俞家在容城站稳脚跟,一切都安定下来,家里请了住家阿姨来煮饭,她适应环境之后,开始一个人到处去玩,而那时,俞知年已经去了外地上大学。

“一开始我们不住海棠园的,住在绿林路那边,是一个小区的大平层,小区门口也有一家猪脚饭,做得很好吃,搬走以后我就没吃过了。”

她说起这些旧事,脸上有淡淡的感慨,“一转眼就这么多年过去了。”

说着看一眼严松筠碗里的肉,笑道:“不过感觉还是你这个颜色更红亮,味道也更香,我吃一点?”

“吃吧。”严松筠笑着点点头,问她,“要不要哪天带你回去绿林路,再吃一次记忆里的味道?”

猪肉软糯咸香,入口即化,胶质感很强,俞知岁忍不住夸了句:“严松筠,你们食堂的大师傅从哪里请来的,怎么这么厉害?”

夸完了才笑着摇头道:“不用了,我大学有一年暑假出门玩,路过那边,去找过,人家说他们家老板娘去世了,老板就把店铺关了回老家去了,一说时间,正好是我们搬走的第二年。”

严松筠听了一愣,“为什么走的,意外事故?”

俞知岁又吃了一块猪脚肉,摇摇头:“生孩子,羊水栓塞。”

“那就没办法了。”严松筠叹口气,“我大学实习的时候在妇产科,也遇到过一例,不过不是我们组的产妇,其他医生的,说是进去以后没几分钟人就不行了,一直抢救,最后还是没救过来。”

俞知岁咬着筷子尖,露出害怕的表情来,“妈呀,你别说了,再说我以后不生了!”

严松筠一噎,有些无奈地摇摇头。

休息室的门此时敲响,刘常宁的声音传进来:“严总,徊笙珠宝的季总监来了。”

“珠宝?”俞知岁反应比严松筠快多了,“是来送我的礼物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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