骂咧咧地哭了。
骂的是我,哭的是程诗语不喜欢他。
看着周达维的时候,我突然有些明白了,我们这些人从小其实就没太学会怎么向别人表达感情,当我们喜欢一个人的时候,想的只是将对方据为己有,于是以自己的方式发起进攻,穷追猛打。
事实上,那不叫喜欢,那他妈叫侵略。
看着周达维的眼泪,我终于明白了为什么程诗语会拒绝他,为什么陶字安会拒绝我。
喜不喜欢另说,但她和他肯定都从没感受到我们的喜欢。
我说:“别哭了,丢死人了。”
“我他妈都失恋了,凭什么不能哭?”
我懒得管他,丢给他一包纸巾,拿着学生卡去了图书馆。
谁都不会想到,浑浑噩噩混了两年多的我,竟然在大三这年频繁进出图书馆。
倒也不是真的来看书学习,就是觉得这地方好像能闻到陶字安的气味。
魔怔了。
我到顶层的古籍阅览室,找了个最角落的地方窝着,看着窗外阴沉沉的天,开始琢磨到底应该怎么去喜欢一个人。
到底应该怎么做,才能把自己的这份喜欢准确无误地传达给对方。
这题还真难,家长不教,老师不讲,纯粹靠我们自己悟。
是喜欢,不是侵略。
我不停地在心里重复着这句话。
说来也巧,我总觉得自己跟陶字安是有点缘分的。
我的问题还没想明白,陶字安就从阅览室的门口走了进来。
他身边依旧跟着那个我怎么看怎么觉得碍眼的家伙。
那两人步履轻盈又从容,看起来和谐又自在。他们走进门来,一眼就看见了坐在角落里的我。
陶字安不动声色地转过头去,和对方一起朝着书架的方向去了。
我条件反射一样想要追过去,想去辩解,去反驳他之前对我说的话。
我想说,我确实有点骄傲,但我其实还挺有礼貌的。
但我最后还是没动,放弃了,因为仔细琢磨了一下,我说自己有礼貌,这论点有点站不住脚。
第一次,我看到陶字安没有去纠缠。
或许就是从那一刻开始,我学会了怎么喜欢一个人。
我静静地坐在那里看着那两人穿梭于书架间,看见他们拿着一本书小声讨论,我压根儿听不到他们在说什么。
那两人很快就找到他们想要的书,离开了。
陶字安走时,看都没看我。
等到他走了,我起身来到书架间,找到那个刚刚出现的空位——那里的那本书在几分钟之前才被陶字安带走。
我抬起手,手指轻抚着空气,深呼吸,然后闭上了眼。
我开始想象陪着他进来找书的是我,想象我们在这里接吻。
我猛地睁开眼,吞咽了一下口水。
紧接着,我走出阅览室,跑出去的时候陶字安已经不见了踪影。
我有话要对他说,必须今天就说。
于是,我去他宿舍楼下等他,一直等到天黑。
“你说的不对。”见到陶字安的时候,他一个人,夜晚猛烈的秋风吹得他头发都乱了。
我又重复了一遍:“你说的不对。”
陶字安就那么站着看我,双手插在风衣口袋里,面无表情。
他总是这样对我,让我也有点心里不痛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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