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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谎一向不脸红,何况小孩子更好骗。

阿闵搓掉脸上的泥,似乎对刚刚的遭遇习以为常、混不在意:“来得正好,去我家吃饭啊。”走两步又回头说:“今天有Kyay Oh。”

“你家在哪?”

“就在村子里。”阿闵往山下一指,已经有了领路的架势,“很近的。”

“也不是不行。”任喻看了方应理一眼,见对方没反对,“如果不打扰的话。”

“不打扰呀。”阿闵热情地说,或许是因为下山,步子很快,他胸前坠的蚂蚱上下翻飞,“我阿妈见到中国人会很高兴的,而且你们帮了我两回。”

任喻又问:“他们为什么打你?”

其实比打更恶劣,准确来说是羞辱。

“因为我跟他们不一样吧。”

“什么叫……不一样?”任喻迟疑。更瘦小?汉话说得更好?还是怎么样?

阿闵表情沉下去默了默,再开口时笑容更大,因为皮肤黝黑而显得眼睛愈发明亮。

“因为我喜欢男生呀。”

他喜欢同性,所以被边缘。地球之上就没有新鲜事。

任喻在意外的同时,又觉得他说出来有一种无忧无虑的倔强。如果是成年人,或者说在社会摸爬滚打过的人,恐怕做不到这么坦然。

他们会更容易妥协,更在意别人的眼光,更会用社会的标准去校准自己的标准。

他们早就没办法看着别人的眼睛,大大方方地承认——

我喜欢男人呀。

“你多大了?”任喻问。

“19了。”阿闵回答,尾音扬起很高,有点骄傲。

可明明看起来才十五六。

“我太瘦了,又不够高,看着显小。”阿闵主动解释,“但真19了,上个月阿灼哥刚给我过的生日。”

“阿灼?”

阿闵抿着嘴唇不说话了,跨过面前榕树拱出地面的一截粗壮树根,泥土里到处都是植物裸露的根茎,像一张张的网。他又说:“快到啦,我家就在那。”

他看上去很真挚,又或许是他这个人太生动、太真实了,他的蚂蚱,他的十九岁生日,他喜欢的人也是男生,他们很有缘分,这一切都让任喻产生好感。而且这里离工厂很近,进了村子也许还能打听到一点消息。

想到这里,任喻快走几步紧紧跟上了他。

许多烟囱在冒烟,围绕村落的空气似乎比山上要热几度。阿闵家是进村以后的第一间,带一个朴素的院子,水泥地面泛着白似乎是新砌的,檐下摞着几捆柴薪,边缘被昨夜的雨水溅湿了。

方应理看着阿闵推开柚木做的门扉,吱呀一声响,缝隙一点一点扩大,内里的暗色被打破了,光影投进去,将空间分割成明暗交错的样子。

似乎哪里不对。但这种感觉很缥缈。有时它源自真实的观察得到的结论,有时只是源于经历见闻带来的假想。就好像登上飞机前,总会有关于坠机的担忧,但他不会因此拒绝搭乘这种世界上最安全的交通工具。

可方应理还是下意识喊了一声。

“任喻。”

任喻抬腿的动作顿住,偏过头看他一眼,可很快视线又被阿闵吸引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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