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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 又给整张脸添了一份玉雪可爱, 看起来乖巧漂亮得不得了,同在卫晏腹中时的顽皮样截然不同。

就连满月之后进宫, 皇帝皇后见着了也是面上带笑, 不愿意撒手。

陆则从未见过这般可爱的孩子, 更别说还是自己的孩子,每日逗弄着,见他对自己笑得灿烂, 心里也慢慢软了下来,只以为自己是有了个乖巧懂事的贴心小棉袄。却不料, 随着他逐渐长大,学会了爬, 翻身, 走路, 才慢慢显露出些许不对劲。

陆则本以为孩子活泼好动挺正常的,直到他三岁之后, 爬墙上树掏鸟窝, 追猫逗狗滚泥坑, 跟个皮猴子一样, 调皮捣蛋无一不行。

他这才意识到, 自己的崽子不是他预想的贴心小棉袄,而是一个妥妥的混世魔王。

尤其是崽子继承了卫晏的习武天赋,对其余的毫无兴趣,偏偏对于习武,每日雷打不动,自觉主动地卯时起床。更是练就了一身好武艺,翻墙爬树都不在话下。

用他的话来说,就是阿祉身体太差了,他身为哥哥,要好好练武才能保护他。

阿祉是皇帝嫡次子,只比陆长风小一岁,当年意外早产,身子一向不算太好。奈何人生得好看,性子温和柔软,长风见了他一面就喜欢上他了,从此将人纳入了保护圈。言明自己是哥哥,要好好保护弟弟。

正如此刻,陆则正在安抚被陆长风气得不行的卫晏,小家伙正乖乖站在两人面前听训,昂起个小脑袋,顶着那张玉雪漂亮的脸,端着一副乖巧无比的姿态,保证着绝不再翻墙,却在听到管家来报二皇子来时猛地跳了起来,不顾自己方才的保证,“歘”的一下翻过了凉亭的围栏,远远地喊了一句:“爹爹,阿祉弟弟来啦!我去招待客人啦!”

卫晏又是好气又是好笑,最后靠在陆则怀里,远远看着那两个隔着老远就小跑着互相迎上去的孩子,听着陆长风稚嫩的言语:“阿祉你不要跑啊,你身体不好你不能跑的!”

阿祉的声音温柔轻缓:“我不跑了,长风哥哥你也别急,不然又要摔着了……”

卫晏看着,眸间含笑,捏着鼻子叹了一口气,道:“罢了罢了,索性还有人能管得住他,随他去吧。”

陆则也远远看着,将卫晏揽在怀中,温声安慰道:“他有想要保护的人也挺好,日后慢慢变得强大,别人也轻易欺负不了他。”

两人对视一眼,皆是无奈一笑。

……

岁月匆忙流逝,转眼就到了暮年。

陆则这些年止步于工部侍郎,并非是皇帝不给他升官,只是因为他统管军器监,责任重大,不宜暴露在外人面前,这才在这么个不上不下的位置上待了半生。

在外人看来,当年那位和魏北侯成婚的探花郎如今在朝中也是平平无奇,并没有什么大成就。但实际上陆则的地位,也只有那些朝中大臣知晓。

他带领军器监众人研制农器、工器、军器,使百姓耕种更为便利,节省人力;也为工匠提供了更多便利的机器,使市面上流通的器械更为精巧别致;更进一步增强了大周的国力,使大周再不俱邻国侵扰。

陆则之功,在国在民。

最让人津津乐道的,无疑是其与魏北侯的感情,据说陆大人终生只有一夫郎,从无纳妾。尽管有人说他是畏惧魏北侯,不敢纳妾,但外界的纷纷扰扰,也打扰不到他们。真正识得他们的人,又如何看不出他们二人间数十年不变的情意?

又是一年春,殿试放榜,三鼎甲打马游街,风光无限。

侯府之内,阳光正好。卫晏躺在摇椅上,眯着眼闲闲看着太阳,忽地看向旁边的陆则,笑着说:“听长风说,这一次的探花相貌不俗,可与你年轻时一比。”

陆则哼道:“他还有心思去看那探花?一个萧祉还不够他受的?”

卫晏道:“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不过是去看看,又能如何?”

陆则睁开眼看他,忽地道:“那若是当年有个比我相貌更出众的人,侯爷可会选他?”

卫晏看了他一眼,轻声笑道:“幼稚。”

陆则过去闹他:“我就是幼稚,还不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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