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整个西平市数一数二的煤老板,暴发户。
男人有钱就变坏,这句话再没错。
暴发户有钱后去过几次歌舞厅,喝过几次酒,搂着女人跳过几次舞之后,整个人就变了,喝点酒就会嫌弃招娣是个闺女,丢他的脸。
还嫌陈美兰衣着谈吐土气,配不上他的钱。
而且前阵子破天荒的,他喝醉之后居然踢了招娣两脚。
虽说是个农村妇女,但陈美兰从小懂得一个道理,家暴只有零次和无数次。
她向来是个不吭不哼,性格绵弱的女人,但因为女儿挨了打,居然跳起来跟暴发户狠狠打了一架,回家找哥嫂帮忙,爽爽快快的跟暴发户离婚,然后搬回了娘家。
……
土灶烧麦杆,燃起来火呼啦啦的,才添了几把火,锅上冒起蒸气,黍面馍熟了。
招娣就像小尾巴一样跟在忙碌的妈妈身后,语气巴巴的:“妈妈,你再不要嫁人了,咱们俩从大舅家搬出去,自己过自己的,好不好?”
虽然爸爸妈妈离婚这事儿招娣没法阻止,但她并不想妈妈再嫁。
她都听银宝说了,那男人原来是个当兵的,还有两个儿子,都特别凶,还喜欢打人。
陈美兰揭开笼屉,金黄色的黍面馍已经熟了,圆嘟嘟的,一个个卧在笼屉里的白纱布上,抓起来的时候还拉着金黄色的丝儿。
她轻轻吹着烫气,把黍面馍捧给了招娣,找个小板凳让她坐着吃,自己也饿的心里难受,不顾烫气咬了一大口:“大人的事情孩子不要考虑那么多,我要是招娣,就把肚皮吃的鼓鼓的,以后能打得过所有的男孩,好不好?”
招娣歪着脑袋认真想了想,顿时一大口咬上黍面馍:“好!”
她要打败银宝,打败想娶她妈妈的那个人和他家两个男孩。
她还要让不要她了的爸爸知道,自己虽然是女儿,但不比儿子差。
吃,招娣一定要把肚皮给吃的鼓鼓的。
……
陈美兰万万没想到自己会重生。
上一秒,她还住在空空荡荡的,只有她一个人的大别墅里,做家务时不小心磕了一下脑袋,再睁开眼睛,就发现自己重生回了三十年前。
那是跟暴发户离婚后,回娘家的路上,两辆班车发生了一场小碰撞,她的头给车窗碰了一下,她,重生回来了。
将来总在外面忙碌,一年四季很难见到面,见了面也相对无语的女强人招娣还是个软嘟嘟,又乖又可爱的小丫头,缩在她怀里,乖乖的坐着。
上辈子,关于这段日子陈美兰没有太清晰的记忆了。
毕竟她当时抱的信念是在哪儿跌倒就从哪儿爬起来,很快就会再嫁,努力奋斗人生,然后把这段不愉快的经历抛褚脑后了。
但重生回来,她才发现这段日子自己似乎过的很艰难,招娣过的更加艰难。
寡妇门前事非多,刚离婚的女人家门前事非更多。
也不知道是谁四处传风凉话,说她是因为只会生闺女,不会生儿子才被暴发户赶回娘家的。
整个种花国的历史上,没有任何一个年代像八九十年代一样,一个女人,全凭能不能生儿子来衡量她的社会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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