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107(1 / 2)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熬的, 毕竟,他还正值壮年。

因此,元沈两家都格外重视。

元朗甚至亲自去了元陵城, 付了高价钱,将元陵城里头的有名的骨科大夫给请了来。

那大夫听说是骨科世家出身,祖上有入过太医院的,精通筋骨血脉。

大夫直接住在了元家,日日施针治疗,半月后,这才托着行囊离去。

大夫说筋骨可愈合,不过,要修养三月至半年。

为此,整个元家齐齐松了一口气。

小元氏日日以牛骨作为羹汤喂养之,镇日衣不解带地侍奉左右,沈媚儿亦是难得乖顺,不作不闹地,有时亲自为沈老二喂药,有时也曾入厨房,帮小元氏打打下手。

沈老二是个闲不住地性子,他瞧着沉默寡言,不爱说话,实则是半个练家子,他工作勤劳,日日早出晚归,唯一的喜好便是吃酒,及上山打猎。

不过,吃酒只是小酌,从不吃醉,打猎则是打小本能地生存习惯及爱好。

小时候家中人口多,沈家两口子又是个懒散厉害的,作为中间这个不讨人喜欢的老二,沈老二是干活多,受埋怨亦是最多,他食量大,时常吃不饱,七八岁饿了便去后山的边缘打蛇打鸟吃,待十二三岁了便开始跟了村子里的长辈们进了后山,这一进,便是二十多年,从未曾落下。

如今,冷不丁闲下来了,日日躺在床上,啥事也不能干,一日两日,还能忍得,三日五日的,便闷声生起了闷气,这日子一长,虽不声不响的,却是这也不吃,那也不喝,愁得小元氏急死个人。

好在,有沈媚儿在。

沈媚儿亲自端起碗喂之,沈老二虽依然不想吃,可女儿勺子都喂到他的嘴边了,他不得不张开了嘴。

小元氏见到这一幕,顿时犹如见到了希望的大门,果然,一个萝卜一个吭,这沈老二将小元氏吃的死死的,得亏有女儿帮着收拾。

时间一长,喂饭这门手艺,自然落到了沈媚儿手上。

转眼半个月过去了。

这半个月以来,沈媚儿从未曾踏出过元家一日,来元家几日,便在元家乖乖顺顺的待了几日,就连磊哥儿住了几日后,都忍不住待不住,没几日,便跑到了教书先生那里旁听了,沈媚儿依然没有要出门的意思。

豆芽觉得十分纳罕。

只觉得就跟天上掉馅饼了,噢,不,是太阳打从西边出来了,表小姐此番回来,怎么眼瞅着,比上回来,还要懂事几分了。

日日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不说,还亲自跟着大姑一道入了厨房,俨然成了位贤淑文静的正经贤惠小姐了,比之对门的银姑娘、惠姑娘亦是不差的。

豆芽觉得心下诧异,想着等不了几日,表小姐定然会憋不住,定会嚷嚷要去买首饰,要去做衣裳,要去买胭脂水粉,买蜜浆榛子鸡吃。

不想,大半个月过去了,表小姐依然没有开口。

这下,豆芽是彻底信了,信了表小姐长大了懂事了这个事实。

沈媚儿不出门,还有不想惹是生非的缘故。

毕竟,那姓凤的,可记恨着元沈两家了。

虽是推了那门亲事,可那仇,怕是结下了。

添加书签

域名已更换 尽快用新域名 看发布页

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提交/前进键的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