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着他打开了储物袋从里面翻出了一条半个胳膊长的蜡黄色的硬邦邦的咸肉,一股浓郁的咸味弥漫开来。
谭渡之惊了:“你……厉害。”
一般人出门,身上带的最多的就是钱财或者必需品。他倒好, 仗着有储物袋, 恨不得把半个家都带在身上了。难怪他拿到千里神行符第一反应是回客栈拿他的东西。
如果不是他提起就做好了准备, 那只能说明他实在太细致了。
叶缓归将那根硬邦邦的老咸肉泡在淘米水里,他开开心心的对谭渡之介绍着这根咸肉的来历:“你有口福啦,这根咸肉来历可不简单哪。”
叶缓归住的地方靠近御兽宗,御兽宗里豢养灵兽时灵兽吃剩下的果蔬或者粮食和肉食会被杂役们打包起来放在杂货铺子里面售卖。叶缓归称之为福袋, 他是经常购买福袋的人之一。
去年冬天的时候, 御兽宗灵兽园的两头灵猪干架, 其中一头伤势过重就嗝屁了。宗门杂役懒得处理这头猪, 就将它装在了福袋中丢到了杂货铺。
叶缓归拿到福袋时,里面的猪还有温度。去年冬天多亏了这头猪,他过了一个富足的冬天。这块肉就是用那头灵猪的肉做的咸肉,本来是放在他专门用来存食物的储物袋里面的。
临出发之前他去了一趟山上,当时带了一块肉,吃了还剩一半,他随手就塞到了这个储物袋里,没想到这就派上用场了!
谭渡之听叶缓归叭叭的说了一堆之后,他明白了:“哦……”
咸肉浸泡一个时辰之后,咸味就去除了大半。叶缓归用温水细细的洗干净了咸肉上沾着的污脏后,又将清理好的咸肉放到小炉子中炖煮了起来。
见谭渡之探究的看着锅,叶缓归解释道:“啊,咸肉直接切片也能炒,只是我怕太咸了口感不好。我先煮一煮,等一会儿炒的时候,更容易出油,味道也更好把控。”
谭渡之不做菜,他也不发言。
从不归林出来至今已经好几天了,叶缓归之前准备的肉食已经接近尾声了。不过他不着急,再走几天他就能遇到城镇了,到时候去买一点就是了。
咸肉放入锅中,只需要加上姜片和一点白酒就能将腥味去除了。煮上两盏茶的功夫,咸肉的香味就从车外飘进来了,香得叶缓归都坐不住了。
等他终于坐不住的时候,他揭开了锅盖用筷子戳了戳肉皮。筷子顺畅的穿透了咸肉,叶缓归赶紧将肉挑出了锅:“熟啦熟啦!”
说着他将肉放在了案板上,手起刀落后,一块半直的咸肉就躺在了案板上。
此时就能看出咸肉和鲜肉的区别了,咸肉煮熟之后,肥肉部分微微透明油亮亮瘦肉部分颜色呈现暗红色,诱人的香味不断的传来,香喷喷的,闻一闻口水都下来了。
叶缓归捏着瘦肉部分往谭渡之嘴里塞:“老谭!快尝尝!”
谭渡之猝不及防的被塞了一大口的肉,满口的肉香弥漫。细细一品,咸肉的肉皮是黏糯的,肉皮之上的肥肉则有些脆,咬一咬满口油。那些不均匀分布在肥肉中的瘦肉紧实又耐嚼,谭渡之只吃了一口就爱上了这种味道。
叶缓归迫不及待的切了一块塞到嘴里:“啊~咸肉真是太好吃了!今年冬天我一定要多买点肉做成咸肉!到时候还要做腊肉和香肠,老谭你觉得怎么样?”
谭渡之嚼着咸肉:“嗯,好。”
要不是惦记着要用咸肉片炒香椿,叶缓归能切下一半的咸肉空口吃掉。然而这样做的后果会比较惨重,他之前已经领教过了。
趁着肉的温度降下来了,叶缓归将它切成均匀的薄片,一边切,他还一边往他和谭渡之嘴里塞几片肉。
肉切好了之后,他点燃了外侧的灶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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