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篮子里装了半篮子玉米棒子。

剥开外皮翠绿的皮,越往里,皮子的颜色越浅,紧贴着玉米粒的那一层皮子颜色已经和玉米粒的颜色接近了。

在皮子和玉米粒只见,还有一层须子。玉米粒整整齐齐的排列着,这些须子就卡在玉米粒相连的地方。稍稍一扯就能将大部分的须子扯下来。

叶缓归三五下就将玉米皮扒下来露出了长满了玉米粒的玉米棒子,他将玉米须须扯了放在旁边道:“玉米须煮水喝对身体好,味道也不错。”

有人告诉他,煮玉米的时候留最里面一层玉米衣,直接这么煮,吃的时候再扒衣服扯须须比较好。叶缓归试了之后,发现他还是喜欢剥好之后再煮,明明煮好了就能吃的东西,再多一道工序,多麻烦啊!

剥好的玉米棒子每一根都有半尺长,根部略粗,上端稍稍细一点。有些棒子上的玉米粒一排排整整齐齐,有些则呈现螺旋形,还有的排得就比较敷衍了。

无论玉米粒怎么排布,它们都有一个共同之处。那就是看起来很好吃!

叶缓归将它们清洗好了后放在了锅里,同时还不忘加上已经清洗过的团成了一团的玉米须。

看在飘在水面上的嫩玉米,他突然想起了另一种美味的吃法。

他从锅里又捞了几根玉米棒子出来放在了灶台旁边的碗上,谭渡之问道:“碗里的是要留给招财进宝它们的吗?”

叶缓归点燃灶膛中的火焰:“不是,我要用这几根玉米做烤玉米吃。”

煮玉米需要一盏茶的时间才能好,而烤玉米棒子速度就快多了。

等灶膛中的火焰烧起来之后,叶缓归从灶台中取出了他的火叉。

火叉是用来挑火控制火焰大小的工具,刚买回来的时候前段还会有一个‘丫’字型的分叉。

叶缓归家的这根火叉用的时间长了,分叉不知道什么时候掉了,留下的就是一根光秃秃的杆子。

杆子前段有点细,叶缓归取了一根玉米棒根部对准了火叉。只见他稍稍用力,火叉前段就直直的戳到了玉米的梗子中间了。

火叉已经有温度,当下众人就听见一声轻微的吱吱声从玉米棒上传了出来。

叶缓归将串着玉米棒的火叉重新伸到了灶膛中,温如玉和谭渡之两立刻将神识投入了灶膛中。

锅底的火焰燃烧得正旺,叶缓归将玉米悬在明黄色的火焰上。白嫩的玉米在火焰的炙烤下慢慢的发生着变化。

玉米上的清水被烤干之后,玉米粒渐渐的变成了黄色,黄色再慢慢加深。随着火叉的慢慢转动,玉米粒终于有一部分变成了黑色。细微的爆裂声从玉米粒上传来,细看有几处玉米粒爆出了洁白的米花。

叶缓归并不着急将玉米棒取出来,等到他闻到一股浓郁的带着温暖气息的甜味从灶膛中溢出时,他才将玉米棒从灶膛中取了出来。

玉米棒冒着烟,上面有一部分玉米粒外头裹上了一层灰黑,更多的玉米粒则呈现好看的金黄色。

玉米棒滚烫,叶缓归将玉米棒摁在麦秸上,他取了一把麦秸摁住了玉米棒才将它从火叉上取下来。随后他又从碗里拿了一根玉米棒串在了火叉上。

烤玉米的味道很香甜,闻着令人食欲大开。但是看着麦秸上面有些烤焦的玉米棒子,温如玉有些纠结了。这能吃吗?看着脏兮兮的。

他戳了戳谭渡之:“等下你先吃哦。”

谭渡之瞟了温如玉一眼:“有点出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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