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如玉拍拍胸口:“吓我一跳。”
谭渡之从鸡窝里面走了出来,他手里提着两只花毛的大公鸡:“我们总是自诩修为高深,对天道的了解比别人深。其实我们的认知很浅薄,我们知道的也只是自己想知道的东西。”
温如玉咋舌:“哟,让你捉一只鸡你都开始和我论道了?捉完了?来,帮我捉兔子。”
等叶缓归将栗子分类好时,院中的地上出现了三种大小和样子都不一样的栗子,每一粒栗子都饱满又光滑。稍稍吹一吹,等一会儿就能将它们收拾到储物袋里面去。
另一边温如玉和谭渡之也宰杀好了兔子和鸡,水槽旁边的筲箕中已经放上了四只剥了皮的兔子和一大篮子剁成块儿的鸡。
这次轮到叶缓归愣了:“好快!!”他甚至没听到鸡和兔子的惨叫,更没看到谭渡之烧水烫鸡毛……这两速度也太可怕了吧!
温如玉宰杀动物速度快,叶缓归是知道的。他上次收拾一只小香猪没用一盏茶的功夫,对付四只兔子自然不在话下。
只是他没想到谭渡之的速度也能这么快!
谭渡之特别谦虚:“还好,我之前见过你杀鸡,大概的步骤记住了。”
叶缓归瞅了瞅竹篮,他太佩服老谭了。这哪里是记住了步骤?这分明是青出于蓝啊!瞧瞧鸡的内脏都被收拾出来放在了碗中,一看就清理得很干净。
叶缓归瞅了瞅清理得干净的鸡杂,又看了看玉树临风的谭渡之。他有点后悔了,刚才他怎么没去围观一下老谭杀鸡?难以想象谭渡之这样的大美人处理鸡杂的样子。
不过这些鸡杂倒是不错,等一会儿可以做一道泡椒鸡杂,酸酸辣辣,爱喝酒的人一定特别喜欢!
温如玉摇着扇子:“我可没有谭渡之那个耐性收拾兔子内脏,那些内脏我丢给你家招财了。”
招财连野猪都能生吞,几只兔子的内脏也不在话下。
叶缓归挠挠头:“啊……”他又要给招财洗澡了,想到招财吃内脏的画面,他就有些不太舒服。
温如玉道:“不过,兔子血我给留下了。”
说着他指了指灶台,只见灶台上隔着两大碗鲜红的血。一碗是兔子血,一碗是鸡血。
自从上次这两人吃过血旺后,他们就记住了血的美味。温如玉道:“等一会儿做血旺吧!上次做的血旺好吃~再辣一点就更好了!”
叶缓归将两碗血放到了碗柜中去了:“今天不了,今天有很多好吃的。明天做吧?”
说着叶缓归取出了一个大木盆,他将兔子放在了盆中。兔肉腥味大,他要先将兔子给腌上,等一会儿烤制的时候才能入味。
每次看到叶缓归腌制东西,谭渡之都会觉得他好厉害:“你是怎么记得住这么多的调味料的?”
只见桌上放着切好的葱姜蒜,装着各种调味料的瓶瓶罐罐放了满桌。叶缓归揭开盖子闻闻,然后就舀出其中的调味品往兔肉里面撒,什么孜然辣椒花椒粉,生抽老抽加白酒啦,零零种种放了足有十几种。
叶缓归笑着解释道:“其实记不住啦,只不过做多了就差不多知道该放什么东西。如果口味清淡,只要放去腥的东西就行了,如果需要重口味,那就什么都要加一点。”
温如玉揣着手,他眼看叶缓归又揉又搓。粉色的兔肉在调味料的腌制下很快染成了酱色,兔肉的腥味被酱汁的味道遮住,闻着麻麻辣辣的,想必烤出来味道会更好。
叶缓归有些遗憾:“可惜了,昨天晚上忘记杀兔子了,要是昨晚就腌好了,今天烤的味道会更好。”
谭渡之沉吟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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