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放书。
又淘了两张书桌,戴着棉纱手套,用砂纸打磨掉旧漆,擦干净之后,买了环保油漆重新刷上颜色,克里斯挑的颜色,他说如果跟地板一个颜色那也太无趣了,于是一张书桌漆成浅蓝色,一张书桌漆成薰衣草紫。
其实跟地板和家具的颜色不搭,但不搭就不搭了,看习惯了也就好了。
书桌放在走廊上刷漆,地上铺着几层报纸以免油漆滴在地上。戴着医用口罩以免吸入油漆微粒,两个人一起动手,也很有意思。
美国人工贵,一般家庭的孩子都会学点维修技术,克里斯也不例外。
他絮絮叨叨的说回到堪萨斯祖父母家,祖父会教他怎么修理播种机什么的,祖母会教他怎么种玉米,还有农场里养的奶牛,纯天然无公害无污染。小牛犊子傻乎乎的。还可以骑马呢,农场里养了几匹马,不过祖父已经不怎么骑马了。
堪萨斯大农村的生活也很有趣,只有一点不太好,跟邻居隔的太远,距离小镇也很远,万一老人有什么问题,叫救护车都要好久才能到。
算算年纪,肯特祖父也有六十岁了,肯特祖母还要大两岁呢。
祖父母的感情很好,俩人很年轻就结婚了,生了三个孩子,肯特先生是幼子,伯父住在镇上,开了一家农具和五金店;还有个姑姑,很年轻便去了洛杉矶寻梦。
肯特先生果然是全家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大学生
肯特一家也很有意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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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里斯不想去学游泳了,倒是对篮球萌发了更多的兴趣。他运动细胞还算不错,个子也高,根据纽约街头篮球少年的平均水平来看,他的技术和身体素质都不错,要是有老师指导,进个高中校队那是不在话下。
众所周知,中学里只有两大球一小球的运动员最受欢迎,游泳还是太小众了。
华盛顿也是有可以练习篮球的俱乐部的,这事也是张文雅负责,带着克里斯跑了好几个俱乐部,询问俱乐部工作人员、跟教练交流,口语水平那是突飞猛进再上新台阶。之前在上海她只跟肯特父子说英语,说实话交流有限,现在到了美国,放开胆子说就完了。对方也很少嘲笑她一个外国人,反而基本上都会亲切鼓励她,你的英语说得很好!
这种几乎全员夸夸群的氛围相当不错。
跑了一周后,终于给克里斯挑到一个不错的教练,每周六天训练,周日休息。
接着又给他找了一个摄影班,学了四周。
安顿的差不多了,张文雅开始背单词了。
语言考试想要考个好成绩,单词量还是要抓一抓的,理论上托福成绩上去了,SAT的阅读成绩也能上去。
送克里斯去俱乐部之后,下午她就去图书馆看书,到训练时间结束,去接他回来,做晚饭,晚上一般八点多就睡觉了,早上要起来背单词,效率还不错,比在上海学习快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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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特先生工作忙碌,偶尔晚上还会带克里斯出席宴会之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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