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人很实际,并没有承诺“永远爱你”。是呢,谁能承诺“永远”呢?不负责任的人才动不动说“永远”。
永远太远,只争朝夕。
她并不绝对排斥婚姻,只要婚姻能由她掌握。
“都听我的吗?”
“全都听你的。”
“婚前协议呢?”
他想了想,“要签的,公平一点。你现在也有很多钱了,我不确定你将来会不会变得比我有钱,毕竟我的钱大部分都在家族基金里。”
说的很实在。
“你要去请求我父亲的同意。”
“当然。”
“会有订婚仪式吗?”
“你想要订婚仪式吗?”
“不太想。”
“全听你的,你想要就有,不想要便没有。”
她点点头。
她既没有现在就答应求婚,但也没有取下戒指。
查理稍觉放心。
订婚当然不是一劳永逸,就是结婚后也不是百分百保险呢。但如果他们结婚了,约翰就会对阿妮娅死心。约翰不会允许自己成为别人婚姻的破坏者,这是他的良好教养和高道德底线的必然。
阿妮娅会不会仍然对约翰旧情难忘?他并不知道。
他只知道她和约翰分手的莫名其妙,盲猜跟肯尼思太太有关。这次……他俩不算分手,只是阿妮娅从几个人里选择了他。
约翰的问题就是太优雅,也就是做什么都不够积极主动。这是因为他从小便习惯不需要花费精力去争抢,别人看在他的姓、他父母的面子上就会主动帮他扫平障碍,一旦有竞争,约翰就不知道要怎么应对了。
说到底,还是被保护的太好、太天真。
查理冷酷的想,约翰这个蠢货!他永远学不会爱情需要争取,或者说抢夺。好女孩很多,没错,但珍贵的女孩总是稀有的,你发现了她,就要努力把她划归私有。这是男人的好胜心,是动物性的,没有这份好胜心的男人,不配称之为“男人”!
约翰宣布参加竞选,他立即感到了威胁:约翰怎么居然变了?居然不再畏惧真正的走到人前,居然接受了按照家族的意愿,走向亡父的道路?
这太可怕了!
他非常担心约翰竞选成功之后,阿妮娅又会觉得约翰十分迷人了——这几乎是必然的!
*
吃过早餐,张文雅给老爸做了便当:糖醋排骨、白灼海虾、清炒芦笋,蒸了米饭。
张晓峰吃不惯西餐,更吃不惯美国的改良式中餐。法拉盛倒是有不错的中餐厅,但送到医院往往凉了。
装好餐盒,用冰包装好,查理开车送她去了医院。
不过,意外的是,张晓峰的病房里不是他一个人,小约翰·肯尼思也在。
张晓峰以老岳父看女婿的眼光看着肯尼思,乐呵呵的。
张文雅很奇怪:这人不用去哪里参加活动吗?据她所知,竞选周期里候选人可是很忙的!尤其是他,首次竞选公职应该会更忙才对。就算宣布参选比正常的时间推迟了两周,但实际上应该早就有想法了,竞选办公室又不是一天就能招聘到全部职员的。美国王子参加竞选,全纽约市的人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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