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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当场撂下一群陌生的新同学就走了,谁的面都不给。

林越就更厉害了,A大有个上课前五分钟即兴演讲的传统,他兴致勃勃就上去出了个柜。乐乐记得那天特意踩点前两分钟到的,一到教室门口像进菜市场一样,讲台上一哥们两个酒窝,笑得很甜,说出来的话就很吓人。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我的初心是,我是来A大追人的,一个学长,名字叫楚江,你们……”

一个傻逼玩意儿。

乐乐乐对林越的第一印象。

“大概是,没人愿意跟我们住吧。”那天之后,乐乐一回宿舍林越就搬了过来,乐乐连搬出去的室友长什么样子都没见着,对方可能也是迫不及待想搬走吧。

林越出柜后明面上一些人不会做什么,半天移不开的眼神,能让人听见的窃窃私语,装看不见听不着就行了,他上课也老老实实坐前排,跟老师相亲相爱。可背地里就不一样了,A大校风开放自由,也总有人故意找茬,疾世愤俗。

乐乐帮林越打过几次架,林越帮他上课点名交作业,时间久了,两人就熟起来了。

但他真的认识林越是林越是很久以后,他记得那是一个暴雨倾盆的傍晚,两人逃课躲在宿舍睡觉。林越跟他说,“在无限连续的时空观里,相遇是偶然,错过才是必然。我只是想不通,凭什么世界上这么多人,我和他要错过。”于是他不顾一切追了过来,搞得轰轰烈烈,独自收不了场。

他们两人,大概就这点像吧。

没有有恃无恐的资本,却老爱做这样的事儿。傻逼一样。

可林越比他勇敢,敢作敢当,他却要拐弯抹角的试探,费心费力地掩饰。

他有点讨厌这样的自己,也有点讨厌这样的教授,为什么非得要掌控他的一切呢?既然想让自己陪他,又为什么不用点强硬的手段呢?

他不知道,教授需要他,胜过了想要破坏他。

乐乐有点恼,他想静两天,没想到这么快又遇上了。是缘不是祸,是祸躲不过。

行吧。宠物可以做,男朋友呢?他愿意吗?

“爸爸,疼~”他低着头,闷闷地说,手腕在背后扭着牛仔外套,磨砂般的,挠人似的不痛不痒。

林越是个撒娇精,他昨晚请教了一下,大概能学个皮毛。

教授微微愣住,小孩把头蹭了过来,在他怀里一下一下的拱,也不知道想到了什么难过的事儿,拱着拱着还哭了,把眼泪全蹭他胸前的衬衣上,黏黏的,刚开始还热乎,后面就凉飕飕的,特别不舒服。

“你真的,想养我吗?”小孩哭完了,眼睛还红着,跟小兔子一样,吸着鼻子认真地问他,“你真的,只想养一个宠物吗?”

教授有点心疼,这个话题转移得虽然拙劣,但是有用。看这哭的架势,估摸着小孩琢磨这问题也不是一天两天了。他叹了口气,捏着乐乐的下巴吻了过去。

沾上眼泪的吻是酸涩的,湿濡的液体在两人唇齿间交换,入侵到更深的地方,连着那些小心翼翼的躲闪和窥探都交付。教授狠狠咬着他嘴边破了的地方,直到鲜血冒出来,两个人都尝到对方的腥甜。

“唔——”乐乐终于挣破了手上的束缚,急不可耐的伸手去搂教授,他舔着伤口换气,又勾着教授的脖子吻回去,像只急匆匆的小兽,毫无章法的用感官求欢。

他青涩试探后,便一头扎了进去,义无反顾,连委屈和疑问都可以不要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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