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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我的新衣服怎么样?”孟纤纤转了一圈,“上周为了分班认识新朋友,特意买的。”

“好看!很适合你!”

孟纤纤总能敏锐地抓住流行风尚,梳着10年初非常流行的厚斜刘海发型,蓝色针织衫的角边儿在腰间系了一个结,将纤腰曲线展露了出来,下搭格子百褶裙。

跟她一比,江萝穿得就简单的多了,白T上印着一只可爱的小熊,搭配宽松牛仔裤。

校服外套遮住了她发育得格外优秀的…胸部,同时也隔断了坏男生向她投来的讪笑讥讽的目光。

那是江萝最最最受不了的目光。

自己班上的男生碍于“抬头不见低头见”,不会太过火,但隔壁班那些陌生的男生,就过分得多了,不仅不怀好意地打量她,还会指指点点,叫她大波妹。

导致她夏天都会穿外套,尽可能地遮住自己。

“今天文理分班,你选的文科班对吧?”孟纤纤的话,打断了江萝的思绪。

“嗯,上学期分班考,我的成绩偏文科。”江萝骑上了折叠自行车,“能摆脱物理和化学,对于我来说,真的是太美好了!我喜欢历史和地理。”

孟纤纤叹了口气:“我理科也很不行,但没办法,为了能跟祁盛在一个班,我也只能选理科。”

“如果不喜欢,勉强学不是很痛苦吗?”

“我爸说脑子不够聪明的人,才选文科,一般正常的都选理科,你看咱们学校,文科才4个班,理科25个班呢。”

江萝不可置否。

的确,她听很多人、甚至包括前班主任,都这样说过。

每个老师都竭尽全力鼓励同学们选择理科,说念了理科,将来工作选择范围更广,前途更远大。

那个年代,理科生在文科生面前的确有天然的优越感,而选择文科的同学,绝大多数不是因为喜欢历史地理政治,而是因为…数学物理学不好,只能读文科。

但江萝不一样,她是真的喜欢文科。

孟纤纤的自行车是捷安特的,轮子比她折叠车大一圈,所以速度也比她快,江萝要不断地加快速度踩踏板,才能追上她的正常速度。

这一路上,孟纤纤向江萝打听着祁盛全部的喜好,他喜欢穿的衣鞋牌子,爱玩的游戏,喜欢的食物等等。

而令孟纤纤惊叹的是,这些…江萝竟全都知道,简直如数家珍一般。

“他这人挑剔的很,喜欢的牌子蛮多的,Stussy比较常穿,运动的话,三叶草什么的,游戏就cs玩比较多,不过他什么游戏上手都快。对了对了,他最喜欢吃前面路口转角的酱肉包,以前小学那会儿在一个班,每天上学我都给他带。”

孟纤纤意味深长地望着她:“你…真的好了解啊,看来我没找错人啊。”

江萝浑不在意,停下车,去祁盛最喜欢的那家酱肉包店铺前停下车,买了几个薄皮馅儿多的酱肉包,回头递给孟纤纤一个——

“因为我们认识了很久啊。”

“真羡慕啊。”孟纤纤感叹道,“我跟他…也算认识吧,之前举办社团活动,篮球队和街舞队联谊的时候,我们说过几次话。”

江萝知道联谊那件事。

当时,孟纤纤抱着衣服袋子下楼的时候,崴了脚,祁盛正巧路过,顺手给扶了一下。

她为什么会知道这件事,不是听祁盛讲的,祁盛压根就不记得了。

江萝是在孟纤纤写给祁盛的情书里看到的,那天之后,孟纤纤说她就像被爱神之箭射中了一样。

她的情书香香的,有小雏菊和风铃草的味道。

那个年代写简短的情书表达爱意是蛮常见的一件事,祁盛是夏溪一中公认的颜值天花板,家世优渥,成绩逆天,数理竞赛奖项拿到手软,所以他收到的情书也是多不胜数。

偏这家伙又是个不折不扣的混球,收到的大摞情书,他是看都懒得看,江萝闲来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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