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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是军队临时驻扎的地方, 白日里刚经过一场鏖战, 伙夫们点起篝火, 引风吹火, 火势很快就很旺了,与头顶深蓝夜空挂着的弯月, 交相辉映。木头被烧得噼里啪啦地响, 米粥煮沸后的浓郁香气,也缓缓在驻地弥漫开来。

陆则带人去查看伤亡情况。数月前, 他带兵来到宣府, 从父亲手中接过居庸关和土木堡等要塞, 还有辽东起兵的藩王。朝中曾想过招降, 但藩王似乎是认定了这是千载难逢的机会,斩杀了前去招降的文官,自立为王。

招降无用,唯一的法子, 就是打了。

这一场仗, 打得比以往任何一次都要长、也要难。但幸好,在陆则的“提前预言”下, 卫国公已经暗中做了准备, 没有像前世那样,被蒙古、瓦剌、藩王三方同时起兵, 打了个措手不及,几乎是以命换命的打法。这一次,他们至少还没有被逼到那个份上。

陆则离京前, 以极其强势的态度,向内阁提了要求。兵部、户部主管粮草供给的,都是他安排的人,后方粮草源源不断、及时的送来,再加上父子二人对敌作战的经验丰富,随着冰雪消融,本来属于蒙古瓦剌的优势也慢慢地不复存在了。

藩王起兵,纵然声势浩大,七王作乱,朝中也一度人心惶惶,但养尊处优了几代的藩王,虽有野心,但论打仗,却比不过纵横沙场几十年的卫国公。父子二人夹击藩王军队于紫荆关,甚至不必歼灭所有敌人,取了藩王首级后,剩下的士兵便都归降了。

最危急的时候,已经过去了。

陆则回到营帐,军中大夫来给他包扎伤口。这几个月,几乎每天不是在行军的路上,就是在战场上,虎口刚好又被震裂,几乎一直是血肉模糊的模样。烈酒倾倒在伤口上,血水被冲刷干净,边沿裂开的皮肉泛着白,陆则没有吭声,任由大夫替他包扎好。

大夫起身收拾药箱。陆则的亲兵撩了营帐帘子进来,手中端了烹煮好的肉干和米汤,道,“大人,您行动不便,就在帐中用膳吧……”

陆则摇了摇头,起身出了营帐。士兵们见到他,俱很高兴,又是很敬畏。一个威严善战的将领可以让军中军纪严明,但一个与士兵同吃同住、战场上一马当先的将领,才能让所有人上下一心,凝聚在一起。

陆则自幼与军营、士兵打交道,深谙此道。他并不会和所有人打成一片,但也从不摆出一副高高在上的姿态。寻了块矮石坐下,不久便有人将食物端来了,是个粗壮的伙夫,面目憨厚,也不大会说话,只讷讷地道,“大人,今天食的是咸肉和米粥。”

一看就是做的很粗糙的,伙夫只几十个,却要负责这几万人的吃食。因此都是怎么容易怎么做,能水煮就水煮,大锅架起来就能做。当然也就没什么卖相可言了。

陆则也不挑剔,抬手接过去。

伙夫瞥见他腕上的念珠,一颗颗浑圆的,颜色漂亮得他形容不上来,他忍不住看了好几眼,终于还是没忍住打听的心思,“大人,您的这个珠子是什么木头做的……颜色真漂亮。我家那口子也带了一串,说是什么高人给的,她宝贝得很,说能保平安,只是不如您的漂亮。等回去了,我也去给她弄一串。”

“小叶紫檀。”陆则垂眸,看向那串念珠,眸中眼神缓缓地柔和下来。那日他从苏州离开前,阿芙微微低着头,把这串念珠一圈圈缠到他的手腕上,好像她越认真虔诚,这念珠越能保佑他平安一样。自那日起,他便一直戴着了,后来逼宫、打仗,他也都随身带着。

伙夫似懂非懂的点头,“这料子这么漂亮,一定很贵吧?”

不知道他这段时间的军饷够不够用。不过打了胜仗,都会另再发一笔银子,加起来还不够的话,就只能掏他的私房了。

“等仗打赢了,我送你一串。”陆则忽的开口,那伙夫听得又惊又喜,还有些不好意思,挠头道,“我怎么好拿您的东西……她一个农妇,也不知道东西好坏,就是戴着好玩的。”

陆则倏地笑了下,很浅,随后淡淡地道,“那人倒不算蒙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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