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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玥也不需要她接话,这八年她揣着个秘密行尸走肉地活着,无望地等着,心脏像是栓着个铁球,每日都要往下沉一点,她也不知道哪一日会沉到底。

让她回忆她与阿诚的过往反而让她松快些了。

“虽然我很感激他,但我没有因此跟他变得熟络,直到我去了与工厂对接的那家外贸公司。”张玥低眸喝了口水,“我想多挣些钱早点回来桐城,听说在外贸公司提成高还轻松,便去了。”

她说到这里便停了下来,握着纸杯的手渐渐泛白。

江瑟看了看她:“如果你不想说这一段——”

“没关系,我可以说。”张玥抬起头,抿了下嘴唇,说,“带我入门的人是我一个老乡,说那家外贸公司老板人很好,不歧视外地人。那老板年纪能做我爸爸了,我一开始真的以为他是好人,直到他有一天将手放在我腰上问我跟不跟他。我就是在那个时候去找了阿诚,让他假装我男朋友。”

赵志成帮过她,又不像旁的男人会纠缠她,她对他总有种莫名的信任。

赵志成答应得很爽快,开始每天接送她。

“我都想好了做完那个月我就辞职,因为那个月我做了笔大单,我舍不得那笔提成。”

偏偏她就是在那个月的最后几天出了事。

那位老乡给她递来一杯水,然后她就失去了记忆,醒来时人已经在布料室里。

“我想过去报警的,但他们有我的照片,后来阿诚将那些照片都拿了回来。”

张玥又喝了口水,润了润干哑的嗓子眼,说:“江小姐,你是怎么知道是阿诚杀了他们?我们从榕城逃到江城后,在那里待了快两年,一直相安无事,我以为不会有人查到阿诚头上。”

江瑟想起那半截烧剩下的无足鸟手帕。

赵志成连在心爱的女人面前用的都是假名,他的过往几乎是一片空白,就像一滴滴落在海里的水,一丁点蛛丝马迹都很难挖掘到。

唯一一点遗留下来的痕迹,是那张没来及烧毁的手帕。

江瑟五年前请了侦探,从这块手帕入手去找它最初的主人。花了五年时间才找了张玥,怕找错人,她又让人去查张玥的过去。

张玥同赵志成不一样,除了在江城的那两年,她的过往太容易查了,一桩桩一件件,清晰得就像挂在墙头上的日历。

“赵志成杀死另外两名绑匪时,曾经用一块手帕帮我擦走脸上的血渍,我就是通过那块手帕找到了你。”

“手帕?”张玥喃喃一声,“原来是那张手帕,难怪你一来‘张绣’便同我说无足鸟。我曾经同阿诚看过一部电影,电影里有一句台词,说这世界上有一种鸟是没有脚的,它只能一直飞呀飞呀,飞累了就在风里面睡觉,这种鸟一辈子只能下地一次,那一次就是它死的时候。看完电影,阿诚便笑着同我说,我们或许也是这样一只鸟,锦绣巷三十八号便是我们的终点。”

“你喜欢在旗袍里绣花鸟,每一只鸟的走线特征还都有着你的个人印记在。”江瑟同张玥实话实说,“找到你后,我便找人查过你,你不是唯一一个被那个老板害过的人,当初从制衣厂跳槽到外贸公司的女孩儿几乎都被他侵犯过,但你是唯一一个报过警的人。”

那些女孩儿同张玥一样,都是胆儿小、心防低且家境贫困的年轻姑娘,还都是外地人。

那老板便是专门挑这种受了欺负也不敢吭声的人下手。

那人被杀后,才有人漏了点风声。

虽然没有明确的证据,但江瑟有强烈的直觉,人是赵志成杀的。

也正是因为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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