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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肯定也不会跟着。】

闻言很欣慰:【你现在考虑问题更周全了。】

沈魄:【那当然,也不看看我是什么人,那是我平时懒得认真,要是我愿意,全世界最知名的学府都要排着队来求我去上,叫什么来着,哈、哈佛是吧?怎么不是哈道哈基督?】

闻言:……刚夸没几秒就原形毕露。

话都说到这份上了,还抬出自己很久没庆祝生日,老陈也不好再拒绝。

他现在无儿无女,相处这些天,图书馆一下冷清下来,的确有些不习惯,再说也快过年了,再过两天,就是北方的小年,老陈心里未尝没有向往热闹氛围。

沈魄见搞定了他,就去找老杨父女和郑笙。

老杨也很好说话,他们本来就是父女俩相依为命,平时逢年过节也是两人一块过,他只是不想麻烦沈魄,但听见老陈已经答应,最后也就答应下来,转头还跟女儿商量要送什么礼物给沈魄。

至于郑笙,出乎意料,说服他比说服老陈还容易,只因沈魄去郑家的时候,正好郑母也在,她见沈魄如今谈吐得宜,变得乖巧,也轻易同意让郑笙出门去跟沈魄玩。

甚至在郑笙不情不愿的时候,郑母还教育他:“你跟沈魄这么要好,现在朋友过生日,你都不愿意抽空去给他庆祝一下吗?”

郑笙心说我们也没那么要好,还天天吵架斗嘴,但他看见沈魄也正望过来时,最终还是咽下这句话,点点头:“我晓得了。”

虽然只能带走郑笙一个,但沈魄还是将午饭跟老头子的对话如实说了,并劝郑母他们再三小心,没事少出门,有事就往地下室躲。

他无法救所有人,金山也未必绝对安全,他只能尽量告诫身边的人,注意安全,至于能躲过几个,就得看各人的造化了。

郑太太倒没有因为沈魄年纪轻,就不把他的话放在心上,反倒见沈魄的观点成熟有见地,频频赞同点头,答应他等郑笙父亲回来,一定会好好向他说明情况。

“不过婶子,你不用担心,金山是乡下,一般情况都没事的,我们就去玩两天,很快回来。”沈魄最后补充道。

郑太太笑道:“你想得这么周到,我哪里还有不放心的,去吧去吧,你们尽情玩,不用急着回来,我这里正好有些土产,是老家人带过来的,回头你拿回家去。”

搞定郑笙他们,沈魄把他们塞进小吴的车,让小吴载他们先走,自己则说忘了要给舅舅带的东西落在家里,要先回家一趟去拿,再坐家里老头的车过去找他们。

沈魄挥挥手,送走他们,转身往沈公馆的方向走。

路上行人如织,来来往往。

学生,工人,白领,洋人,警察。

送报的,拉车的,扛包的。

夹着公文包匆匆进了洋人领事馆的,在街边溜达抽烟的,为生计整日奔波的。

这些人与他擦肩而过,也许有人会看一眼这明显出身优渥的小少爷一眼,羡慕他的无所事事,也许他们根本没注意到街上还有这么个人,因为每天为了怎么活下去都要绞尽脑汁。

这就是上海,被誉为远东小巴黎,因为这个时代西方人掌握了话语权,他们认为这个称号是对上海最好的赞誉。

这也是沈魄从小到大生活的地方,他早已习惯这里的一切,繁华与落后交织,文明和野蛮并存。

但现在,他在大街中心站定,望着四周行人,低下头,再看脚下石砖。

过了今天,这些人还在吗?

他踩着的这块地砖,是不是也不复完整。

【回去吧,三点出头了,你想说服父母的话,时间不多了。】闻言提醒他。

沈魄往回走,有些怏怏的。

闻言能理解,可他不知道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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