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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达相机,就跟他换了。”

郑笙把相机递给他。

“喏,胶卷在里面,其它的也在包里!”

沈魄抢过来,低头检查了好几遍,他紧紧攥着相机,最后几乎搂入怀里,不是因为他有多宝贵这个相机,而是因为里面的照片对他来说很重要。

那几乎是他这段时间的见证,也是闻言曾经存在过的证据。

“你现在有什么打算?”郑笙道。“准备出国吗?”

沈魄抬起头,声音沙哑:“你准备出国?”

郑笙也没隐瞒,点点头:“现在这种情况,就算日本人退了一次,以后还会再来,山河破碎,刀兵不比别人强,就只能任人鱼肉。等上海事了,家里准备送我先到香港,再转道美国,我想学工程设计。”

沈魄一愣:“你说过要当文学家。”

郑笙苦笑:“写文章的,能救国吗?我自认文笔比不上鲁迅先生,他能以笔为刀,我不行,倒不如干点实际的,说不定以后还能派上用场,战争总有打完的时候吧,到时候总得重新建设吧?”

沈魄不知想到什么,过了半天,才道:“我还没想好。”

郑笙也能理解,发生这么大的事情,谁能马上下决心?

“我听沈伯父的意思,也想送你出国,但最后去不去,还得取决于你自己。你昏迷这几天,我和外公都给他们讲了你的事情,陈叔也说,当时要是没有你,他可能就没命了,我瞧沈伯父已经对你刮目相看,已经不再把你当成小孩子,你可以放心。”

沈魄不怕老爹要送他出国,他自己要是不想去,总会有一百种办法逃避,可他现在也有点犹豫了。

国家如此,难道一个个都走了吗?

可他如果留下来,又能做什么?

当兵,沈魄很清楚自己不是那块料,虽然现在也成熟了,可骨子里还是那个娇生惯养的沈魄,只怕扛枪不过三天就要倒下。

跟着张元济读书,当个文人?沈魄也知道,自己混个中文系,一开始还是为了追求姑娘,要让他提笔写一首诗,比母猪上树还要困难。

可现在让他去学父亲那样管理工厂,他也不知道从哪里着手。

思来想去,自己留在国内,竟然好像所有路都被封死了。

【你觉得,我要不要出国?】

早已习惯有个人随时随地在他身边,与他聊天探讨,为他出谋划策,沈魄思绪先于言语,自然而然在脑海里问出这句话。

问完,才惊觉失误。

闻言已经不在了。

从今往后,很可能不会再有闻言。

他需要自己去走这条漫长的人生路。

一百年后……到那时,他都一百二十多岁了,别说现在家国飘零,人命轻贱,就算他真能侥幸苟活到战争结束,难不成还能活到变成一百二十多岁的老妖怪吗?

沈魄鼻子一酸,潸然泪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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