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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葫芦娃的那种葫芦,崇城县的百姓几乎都会种。葫芦嫩的时候可以吃,等老了还能做成葫芦瓢或者装酒装水的容器。

那红烧肉闻着就香,黎青执打算将之带回家给金小叶刘老根吃,晚上那份荤菜,他倒是可以和两个孩子分吃。

只是黎青执刚坐下,厨子又给他端上来一碗红烧鸡块。

“这是?”黎青执有些惊讶。

厨子道:“黎先生,这是少爷吩咐的,说是以后他们的菜分出一些给你补身体。”

朱寻淼和黎青执聊过之后就去了厨房,让厨子每次给他们做荤菜的时候多做点,分一些给黎青执。

这鸡肉就是厨子多做之后分出来的。

朱寻淼真是个好人!

黎青执把大半的鸡肉装起,这才开始吃饭。

那红烧肉就是酱油炖的肉,味道一般,但这鸡肉是厨子做给朱家人吃的,放了糖闻着就香。

金小叶多半没吃过这样好吃的鸡肉。

“爹,这鸡肉真好吃!”黎大毛黎二毛就没吃过这样好吃的鸡肉,一脸惊喜。

“好吃就多吃点。”黎青执一边说一边吃,又吃了四碗饭,然后用获得的能量来调整自己的身体,让自己的手臂更加有力。

同一时间,朱寻淼的两个同窗来到朱家,拜访朱前。

两人言语间对朱前极为推崇,说了许多夸赞朱前的话,还表示他们会好好读书,定要像朱前一般,做出一番成就来。

朱前……朱前没怎么听懂他们的话。

这两人说话文绉绉的,还引用了一些典故,他听的云里雾里。

幸好黎青执写的书不这样!

不过即便如此,朱前还是热情地招待了他们。

但他没将黎青执介绍给这两人。

朱寻淼得知黎青执想考科举之后,特地叮嘱过朱前,让朱前不要跟人说黎青执的事情。

黎青执帮他父亲写书的事情就算被人知道了,也不会影响黎青执参加科举,但若是有人以此攻讦黎青执,说黎青执写文章谄媚商人……这到底不是什么好事。

朱前跟朱寻淼的同窗聊天总觉得不自在,也就没有多聊。

得知徐启飞已经将他这书前面的内容誊抄了一遍……吃过饭,朱前就带着那誊抄好的书,去见了自己的一个好友。

朱前有钱之后,希望所有人都知道他有钱,因而喜欢穿华服,喜欢佩戴昂贵的饰品。

他从不吝啬于展露自身的财力。

这让一些读书人看不起他,觉得他满身铜臭味。

但在崇城县,还是有跟他志同道合的人的!

他的好友丁喜,就是其中之一。

丁喜的父亲是个行脚商,带着货物到处做生意的那种。

他娶了丁喜的母亲,生了孩子,却又在外面有了相好的女人,对丁喜母子也就非常不好,一年给不了几两银子。

普通农民家里有地,一年若能有几两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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