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才能安心,落下的活儿回来我陪程祈一块儿干,您看行吗?”
程为同掏出两百塞给沈夕恒:“去吧去吧,出去玩别省,这钱拿着买水喝,活儿我来干。”
“阿姨呢,我去跟阿姨讲。”
“不用,你们只管去玩,你阿姨那边交给我。”
“谢谢叔叔。”
程为同拍拍沈夕恒肩膀:“我替程祈高兴,有你这位朋友,玩的开心。”
演唱会如期举行,地点在市区,坐大巴过去两小时,日光海是真的不火,场地不大,来的人也不多,沈夕恒准备了荧光棒,准备水,巧克力,红牛,还有耳塞。
原来听不到声音的演唱会是这样的,他看到他们欢呼,看到贝斯手在弹唱,却没有声音。
程祈站在他身后,替他取下耳塞,声音瞬间涌入耳道,那一刻沈夕恒差点流泪,他想,他一定要早点攒够钱替程祈装上人工耳蜗。
沈夕恒不敢跟着唱,程祈拿出手机打字,大大的字:【你唱,我能听到你的声音。】
“真的吗?”
【真,我能听到你的每一个字每一句话。】
沈夕恒只当是他哄自己的话,笑着跟着乐队一起唱,演唱会高潮部分,所有人站起来,有些人自带小凳子,沈夕恒被挡住,什么都看不见。
程祈半蹲,拍后肩,示意沈夕恒坐上来。
沈夕恒笑着坐到他肩上,看程祈像个巨人将他托起来,全场他最高,怕挡着其他人,程祈带他走到边上,沈夕恒大笑着像周围人炫耀:“看到没,我最好的朋友,让你朋友也驮你啊!”
压轴的歌曲是《会唱歌的夏天》,沈夕恒扯着嗓子跟着唱,程祈举着他,笑出声音。
演唱结束已是凌晨两点,他们没有住酒店,先去肯德基吃东西,沈夕恒点了满满一桌,把深夜能点的全点了,对面有位置他不坐,非跟程祈挤一块儿,他咬着吸管,侧头看向程祈,说:“你知道吗?这是我第一次看演唱会,我很开心,程祈,谢谢你陪我。”
程祈用薯条沾番茄酱在托盘的餐纸上写:【我也是。】
“还有,这是我第一次这么晚吃东西。”
【我也一样。】
“还有还有,我第一次通宵没回家。”
【一样。】
沈夕恒笑到眼眯眯,“程祈,我把你带坏了。”
程祈只是揉他头发,把吃的推到他面前,让他赶紧吃。
他们在肯德基待到四点,然后出发前往钟楼看日出。
四点的街道陆陆续续有行人经过,环卫大爷大妈们早已拿着扫把清扫大街,沙沙声中他们按着导航往钟楼走。
五点,天边露出鱼肚白,太阳缓缓而升,夏季露水重,累了一整晚的沈夕恒头发上沾着露水,靠着程祈发出细微的鼾声。
小孩长得快,他的唇边长着细细的绒毛,喉结也比以前凸的些,程祈任他靠着,等到太阳整个升起来才叫醒沈夕恒。
沈夕恒揉着眼,“好美,想吃。”
程祈只是陪着他静静看着,头一次有人赞美日出用的是“想吃”两个字,但程祈觉得这是他所知道的最美,最朴实,也最应景的关于日出的描述。
沈朝昀的抗战一直持续到大学报到那天,沈夕恒赶回家送他,跟沈立崇瞒着刘缊秀把沈朝昀送到CN大学,刘缊秀气得把沈朝昀的获奖证书、笔记、用过的空笔芯全扔了,在家不吃不喝躺了两天,谁劝都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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